小清河复航工程首张《港口经营许可证》在济发出
  • 发布时间:2023-06-15 08:43:52
  • 来源: 大众日报
  • 中广网移动端
  • 分享到
  • 回到顶部

  近日,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小清河复航工程济南港主城港区发出《港口经营许可证》,这也是小清河复航工程沿线4个港口首发《港口经营许可证》,标志着小清河济南港主城港区已具备运营条件。

1

  “小清河内河段航道基本具备2000吨级船舶安全通行条件,对大宗散货、超长超重超宽货物适应性强,具有运能大、成本低、能耗少、污染小的独特优势。”济南海河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闫宗山介绍,此次《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济南港主城港区作为小清河复航工程重要的基础设施已具备运营条件,后续他们也将根据经营许可范围有序开展港口运营业务。

2

  历经三年,小清河复航工程航道、船闸、桥梁等主体工程基本建成,今年6月底将全线通航。小清河沿线港口同步规划建设,港口一期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包括济南港主城港区、章丘港区、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滨州港博兴港区湖滨作业区(俗称博兴港)。其中,济南港主城港区位于济南荷花路小清河大桥下游200米,规划建设1000吨级泊位19个,一期工程建设8个1000吨级泊位,建成后港口综合通过能力664万吨/年,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40.9万TEU/年。

责任编辑:吴全忠
  • 免责信息:本网站没有经营性质和盈利属性。本网站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有本网转载且涉及到版权问题的,请联系删除。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3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09523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091664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文明办网举报电话 智慧31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7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