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及《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高立平介绍,内河航运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等优势,在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服务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内河航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对山东交通运输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为我们做好内河航运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将内河航运发展作为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和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深入京杭运河一线实地调研,提出切实做好“发挥运河优势,加强与长三角的联系,更好融入全国区域发展大格局”这篇文章。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先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行动方案》,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对山东未来三年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联合印发《若干政策》,提出了一系列重磅支持措施。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加快形成集约高效、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把京杭运河(黄河以南山东段)打造成鲁西南高效对接长三角地区的黄金水道,把小清河打造成联接省会、贯通鲁中、河海联运的陆海新通道,为全面提升沿河城市竞争力提供强劲动力。到2025年,内河航运基础设施能级显著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到2025年,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较2022年实现翻番、超过1.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连年翻番、达到50万标准箱。
《行动方案》确定了七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加快建设干支衔接、通江达海的高等级航道网。今年上半年完成小清河复航工程主体工程,年内完成京杭运河主航道济宁段升级改造、湖西航道下级湖段整治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微山三线船闸等项目。加快推进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统筹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济宁至东平湖段升级改造。二是打造集约高效、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港口群。加大港口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培育梁山、龙拱等龙头港口,推动集约化运营、协同式发展;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强化港口枢纽功能。三是构建经济便捷、顺畅衔接的高品质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优化运力结构,推广标准化船型。四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试点推进“近零碳”港口和船闸建设。五是突出智慧引领,打造智能航运体系。加强智慧航道和智慧港口建设,搭建智慧港航物流交易平台和港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六是推动港产融合,发展壮大港航经济。拓展船舶交易、航运金融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培育一批临港产业集群,积极开发运河客运和旅游。七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高效能治理体系。完善省市联动的建管养体制,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建设,健全水运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此外,《行动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人才支撑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
多部门联合印发的《若干政策》主要分为奖补类政策和要素保障类政策两大类:
奖补类政策方面。一是实施京杭运河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政策。对通过京杭运河山东段船闸的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优惠。二是内河集装箱运输奖补政策。按25元/标准箱对集装箱货主企业进行奖补,总奖补量为50万标准箱。三是内河多式联运发展奖补政策。对入选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创建工程中涉内河航运的牵头企业,省级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入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中涉内河航运项目的牵头企业,省级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四是小清河市场培育期政策。共四项:航道、船闸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自7月1日起三年内,对在小清河航行的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给予60%奖补。小清河航行船舶建造奖补政策。对2026年6月底前,由山东省企业投资建造或新购并在以小清河沿线港口为始发港和目的港的范围内运营,且在一个年度内运行超过50个航次的前100艘新投用船舶,可以申请一次性专项奖补。其中,载重为1000吨级的船舶奖补标准为60万元/艘,载重为2000吨级的船舶奖补标准为80万元/艘。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奖补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该政策实施期限为三年,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投用船舶分别按照奖补标准的100%、80%、60%执行。小清河航行船舶运营奖补政策。对在小清河沿线港口进行货物装卸的船舶,按照货物装卸量给予每吨5元的运营奖补。港口装卸优惠政策。对以小清河沿线港口为始发港和目的港的航行船舶,在山东沿海和内河港口的装卸费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且不超过国内同类港口的收费标准。以上奖补政策,后续将视运营及绩效评价情况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要素保障类政策方面。一是支持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对新建、改建疏港公路参照国省道新建改线标准给予奖补。二是支持在内河港口设立海关监管场所、保税仓库等,支持申报综合保税区。三是支持运河沿线市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煤炭、粮食、建材等大宗商品交易。四是支持内河港航企业做大做强,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内河航道、船闸等公益性建设养护投资,实行分类核算、分类考核。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对《行动方案》和《若干政策》进行逐一细化,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政策执行到位,不折不扣完成既定目标,不断推动山东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