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在线(张一一) 8月1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公安机关实施“生态警务”守护绿水青山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等突出犯罪活动,为守护齐鲁大地绿水青山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化“生态警长”机制,纵深实施“生态警务”。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忠实履职尽责,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一年多来,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任务,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派出所”“生态警务室”,广泛设立“生态警员”“生态辅警”,不断丰富“生态警务”的内涵。省公安厅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力量统筹调配,不断做精做强公安机关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和森林警察等专业警种,强化各警种的协调联动和派出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打击食药环知犯罪“省市县所一体化”工作机制、打击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犯罪合成作战工作机制,构建形成省级主导、市级主研、县级主侦、派出所主建的一体化打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工作体系。潍坊率先将“生态警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工作整体布局一体推进,打造“四级八域”“生态警务”体系,推动“生态警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是突出主责主业,提升以打促防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刑事打击是手段,有效保护是目的”的工作理念,以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为主线,瞄准关键节点、重点领域、焦点问题,对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妨害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突出违法犯罪绝不姑息、坚决痛打,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严打以“生态修复”“污染治理”为幌子实施污染环境、骗取财政补助犯罪行为;严打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守护好国家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打不法企业为降低生态成本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废、固废违法犯罪,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3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00余名,先后成功破获了一批公安部、省公安厅重点督办案件,全省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其中,济南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雷霆”“猎鹰”专项行动,针对破坏自然资源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密切行刑衔接,提升协同共治水平。不断加强与检法机关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联合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洗洞”盗采金矿、打击整治盗采海砂、打击破坏古树名木、“清风”“护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先后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联合印发《关于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协作配合办法》,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立黄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勤联动协作机制。针对工作中发现监管薄弱环节,深挖破解行业“潜规则”,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建议函,推动完善监管,堵塞工作漏洞,最大限度防范污染环境犯罪带来的现实危害,有效避免破坏自然资源犯罪造成的国家矿产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损失,有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全面深化“生态警务”,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让平安山东成色更足,让绿水青山底色更靓。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