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餐饮店后,我们首先要看它的显著位置有没有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都在有效期内,再查看一下该店的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是否齐全……”11月20日,在河南省渑池县农村流动宴席经营示范店“九品嘉宴”,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正带着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开展食品安全例行监管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渑池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渑池县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行业协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任热心公益事业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
“这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责任!”县人大代表、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张红晓表示,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坚持原则、敢于监督,直面问题、履职尽责,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一臂之力。
“由渑池县政府食安办牵头,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面向社会聘任了首批18名县级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明确监督员在食品安全信息监管、信息搜集与报送,沟通联系群众等工作职能,不定时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座谈会,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知识学习,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的工作能力。”渑池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韩立红说。
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是政府部门和餐饮单位、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将切实当好保障食品安全的“情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共同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大环境,为食品安全筑起一道社会防护网络,形成食品安全共建共治的社会格局。
“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是公益性岗位,靠的是一份守护食品安全的热心,我会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协助监管部门,打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群众沟通的‘最后一公里’,搭建市场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县政协委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茹宝强说。
今年以来,渑池县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共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6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9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36处,提供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5个,已全部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将持续发挥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的‘前哨’作用,形成社会监督、行业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的三方合力,共同促进全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夯实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社会监督基础,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渑池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梁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