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在全省实施企业智能登记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企业智能登记。企业智能登记改革是通过制度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梳理出企业名称禁限用比对、住所(经营场所)智能校验、经营范围标准化勾选、行业类型规范化表述等校验规则,实现企业登记注册“自主填报、系统核查、即时审核、实时出照”,最大程度减少人工干预,打造老百姓身边“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零等待、零收费”365天7×24小时不打烊的“智慧服务”。
目前允许除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出资设立的内资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实行企业设立智能登记,其他类型的经营主体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开放。对注册资本实施实缴的27类行业、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上的;对未满18周岁、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国家和地区(含台、港、澳)自然人作为出资人的;一个委托代理人一个月内提交申请并成功设立登记超过10个、提交次数超过100次的;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列入黑名单的自然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未移出的、被吊销的经营主体自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因虚假登记经营主体被撤销的经营主体直接责任人,以上四种情形禁止通过智能登记申请企业注册,提交的业务转为人工审核。
企业智能登记系统的上线运行是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便捷市场准入的又一重要举措,大幅提高了企业登记审批效率,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和用户使用体验,最大程度减少了权力寻租,对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