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睢县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模式,逐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配置、提升效益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该县自2021年7月份第一宗工业用地“标准地”在全市率先出让成功以来,目前已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5宗,总面积1475.67亩。商丘市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现场会在睢县成功召开;睢县在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焦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该县探索出的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的雏形为全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供经验,省厅和市局有关领导多次到睢县进行调研,为《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文件的出台提供了成功案例,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规划引领,严控指标规模
一是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依据睢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高新区牵头,成立规划编制领导组,合理确定了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类设施配建标准,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整个园区工业用地规模比例达到72%,充分保障了产业发展用地。
二是推行“按规招商”政策,严格控制用地指标。为提高高新区土地利用率,我县明确规定进驻高新区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每亩不得低于260万元。每宗土地出让均带规划设计方案,我们在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基础上,提高了相关标准。目前,我县已建成投产的金振源电子、嘉鸿鞋业、中疆科技等企业亩均投资强度均超260万元,建设容积率全部超过1.5,亩均税收均超过省政府要求。我县的金振源电子企业是商丘市上缴税利突破1亿元的第一家民营企业。
三是实施“筑巢引凤”行动,打造孵化发展平台。由县发投公司投资,高规格建设的睢县制鞋产业园、雄安制鞋产业园、三台制鞋产业园等园区,全面推行小项目落户园区,不单独供地,进行集中孵化发展,实现企业“入驻即生产”。既节省了用地指标,又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推行标准出让,保障项目落地
一是谋划“供地前”。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成立由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统一委托技术协作单位,对产业集聚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十项内容进行了区域评估,评估成果供进驻园区企业无偿使用,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入驻企业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逐步健全了政府买单、企业共享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
二是量化“供地中”。土地出让时,提前明确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根据该县制鞋及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特点,规划编研中心在制定“标准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时,就将拟出让地块的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以及行政办公设施配建标准、环境要求等控制性标准予以明确,同时出让年限统一按照20年确定。
三是监管“供地后”。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为真正做到“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标准地出让要求,睢县在企业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和《“标准地”项目企业信用承诺书》,并将企业履约情况纳入睢县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了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体系。健全用地效果奖惩机制,对工业企业用地实行年度考评,对用地效果好的企业,由县政府奖励;对连续三年不达标的,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政府创新引导,盘活低效存量
一是创新发展理念。为盘活低效存量土地,我县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组织专班对高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分类建立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等用地台账,逐宗进行分析研判,拿出了分类处置方案。集中拆除了一批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原村盘占地,达到了“三通一平”出让条件。
二是实施“腾笼换鸟”。为提升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积极引导整合有限土地资源,推进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引入市场机制,有偿收回早期入驻的科技含量低、土地利用率低、产值低,占用资源多的“三低一多”企业,通过开发整理再次出让,提升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了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政策体系。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探索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扎实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对“拿地后”的项目实行专班跟踪服务,实现“拿地即开工”及“交地即交证”,使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效快捷、便民利企,助推睢县营商环境再上台阶。(李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