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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歌案一审判决 重申法理情的底线
  • 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暖曦被判决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 2022-01-19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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