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乌翠区林草局与区公安分局路南派出所联合救助了一只飞入居民区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乌林鸮,并将其送至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助繁育研究中心进行救治。
据悉,当天早上6点30分,辖区居民来到路南派出所称,在玉达御品小区28号楼有一只“猫头鹰”受伤,已经不能飞行。路南派出所两名民警到现场时,发现一只猫头鹰在28号楼一单元的门口的“猫头鹰”。民警见状,立即将“猫头鹰”带到派出所,并找来肉和水喂食。随后,路南派出所所长赵志惠立即联系乌翠区林草局。经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学名叫乌林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区林草局与公安分局路南派出所联合将这只乌林鸮送到了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研究中心,经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对乌林鸮身体进行检查,发现身体无外伤,怀疑是因误食不明食物造成精神萎靡,下一步要经过专家的具体观察和治疗。
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助繁育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救助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是使其回归自然,如观察几日后未发现这只乌林鸮有内伤,待其身体康复后,立即将其放归自然。
乌翠区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吕洪涛同志介绍,乌翠区天蓝水绿的自然环境、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使得野生动物自由繁衍生息的速度加快,野生动物物种呈现多样化生长趋势。随着伊春市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喜人画卷已经悄然变成现实。
(刘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