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联动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从“头”做起
  • 发布时间:2022-08-11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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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近期,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联合企业开展警企联合劝导活动,持续推进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活动,旨在纠正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陋习,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自七月份以来,根据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青岛黄岛交警积极摸排外卖企业和辖区内电动车使用率高的企业,主动上门进行相关的交通安全宣传,期间共走访饿了么、明月海藻、环球集团、德泰利群、国彩印刷、佳乐家超市等60多家企业。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共同关注电动车的驾乘安全,赢得了企业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定期、不定期的与企业约定时间,在企业单位门口附近路段与安全负责人一起检查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并开展各类交通违法劝导,要求企业站在安全生产的高度,限期整改,彻底解决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截至目前,辖区企业职工头盔配佩戴率大幅上升,成效初显。

  同时,黄岛交警利用早、晚高峰时段,在辖区各主要路口开展了宣传和整治行动,对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采取教育、宣传、整治等举措,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自2022年5月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共查纠8346起电动二、三轮车违法行为。目前,辖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幅提升。

  虽然戴头盔的人多了,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有的将头盔挂在车上,遇到检查时才戴上“做做样子”;还有的不能正确的佩戴。对此,执勤民警表示:“电动自行车体积比较小、速度比较快,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当事故发生时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戴了安全头盔能够起到一个缓冲、保护的作用,所以希望广大骑乘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电动二、三轮车驾乘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人身安全,同时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黄岛交警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驾乘电动二、三轮车必须佩戴头盔,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争道抢行,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吴全忠   通讯员:冯希军、杨慧)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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