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北交警部门启动交通秩序整治“清风”2号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同时针对查处的未挂牌车辆提供现场挂牌服务。
中午13时许,在威海路与台东六路路口处,一名电动车驾驶人带着女朋友行驶至该路口时因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说已经在网上购买了头盔,还没邮寄过来。民警告诫他,一方面,骑乘电动车均需佩戴头盔,没有头盔不应当上路;另一方面,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只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以为了保护女朋友的安全,就不要骑电动车载她了。面对交警的提醒,驾驶人的女朋友立即表示:“交警同志说得对,以后我们出行一定注意,戴上安全头盔,我下班坐公交车回家。”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人石某处以20元罚款。
过了没多久,一名小伙骑着外卖电动车自台东六路东向西方向逆行被民警拦下。民警问为什么逆行?小伙说:人家都这样骑,我也跟上来了。当民警要对其处罚时,该驾驶员强调各种理由:我“今天”是第一次被查,为什么不警告我一次?以后我再也不逆行了,今天我还急着送外卖呢。民警严肃认真地说:我们民警多次去你们公司宣传,还和每名骑手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之前就查到你驾驶电动车逆行,进行过警告,你这样我行我素,置法律如儿戏,如果真的发生交通事故,你还有机会强调你是第一次违法或者讨要“警告”吗?生命只有一次。在事实面前,驾驶人张某某接受了批评教育。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石某两项违法处以共30元罚款。
另外,市北交警为真正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辖区各查处点位附近均设置临时挂牌点,并在现场答疑解惑,宣传电动车驾驶规范。在嘉兴路上,在此执勤的市北交警加大巡查与服务力度,面对现场查处的未挂牌电动车,均带到临时挂牌点现场办理牌照,不少附近的居民也主动推车前来办理电动车牌照。据杭州路中队中队长刘清泉介绍,嘉兴路周边商铺林立,骑电动车前来购物的市民较多,且中老年人占比大,很多人买了电动车但是不知道怎么挂牌、去哪里挂牌,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借此机会“执法”“服务”两手抓,现场解决他们的问题,并做好交通安全宣传,为这些电动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上保险”。(吴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