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这样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 发布时间:2022-08-30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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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东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早军;东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滨;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介绍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孙早军

  介绍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良好的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制定出台《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修复条例》等法规制度文件,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加快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大气方面

  今年以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10.8%,实现两位数改善幅度。

  水环境方面

  全市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得到改善。

  固废方面

  全力推动“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土壤方面

  2021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在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全市政法机关聚焦聚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力量,强化服务保障,切实筑牢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全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把依法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作为重点任务,研究制定5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市政法各单位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582件,对184人判处刑罚。探索生态环境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形成具有东营特色的“恢复性司法”机制。市检察院能动履职精准监督,深度参与“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以来批捕、起诉污染环境犯罪330人,提起公益诉讼1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1.8亿余元。7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市公安局在沿黄9省区39市第一个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并上升为“全省战略”,列入2022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深入推进“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以及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弘扬宪法精神·守护黄河母亲”网上有奖答题等系列生态保护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推动组建“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纠纷及时稳妥化解。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建立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和“河湖长+生态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协作联动机制,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大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实施,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发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衔接联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水平,为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戚思宇

  介绍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和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积极探索推进生态警务,努力在“守护母亲河、服务大保护”上走在前、开新局。

  一、坚持最高站位

      大力推进“生态警务”全覆盖

  始终牢记总书记关于“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殷切嘱托,在沿黄公安机关率先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市、县区公安局长和派出所所长任三级“生态保护总警长”,在沿黄河138公里、滨海413公里生态带和118处城市湿地配置182名“生态警长”。立足公安职能,制定33项“任务清单”,划设251处“生态片区”,确定10个生态警务创建示范点,出台配套执法细则、考核标准、实战指引,引导民警自觉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员、规范执法的战斗员、保卫黄河安澜的巡逻员、守护滩区群众的服务员、动植物保护的救助员”。

  二、坚持“零容忍”

      实施“刑责治理”大保护

  深化打击生态领域大要案机制建设,完善行刑衔接、推动联合惩戒,筹建首批6个生态联勤警务站,开通“生态110”警务专线,先后破获一批部督、省督案件,其中侦破部督“11.29”涉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涉案人员32人,判处15年以上刑罚1人、5年以上刑罚3人,9人被提起生态公益诉讼,量刑力度之大在全省尚属首例。以“昆仑”行动为抓手,先后侦办涉环境领域刑事案件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0人,捣毁窝点29个,涉案价值6500余万元。一体推进黄河、渤海保护联动,侦破“7.08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案件10起,打掉作案团伙6个,抓获涉案人员63人。全力整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侦办案件160起,打掉黑加油站点及非法储存窝点107处,近期一举捣毁一跨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封涉案油品280吨。

  三、坚持严防严控

     打造全要素保障新体系

  聚焦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研判,搭建“黄河入海口大数据智慧防范管控平台”,整合11类资源要素,成立“生态警务”大数据战队,建立无人机黄河巡控机制,形成一体化智能监测感知体系,先后预防制止非法狩猎案事件92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72名。推进公安司法生态鉴定实验室走在前,完善320科4600种动植物检验能力,主动承担国家级重点鉴定课题,先后为23个省市检验鉴定检材3万余件;加强与高等科研院所协作,共享共用实验室9处,统筹国际、国内7大类176项生态环境因子动态监测数据库,构建起危废快速检测“绿色通道”。

  四、坚持综合整治

     构建生态保护多重屏障

  秉持生态保护“生命共同体”理念,联合9部门组建“黄河入海口生态警务联盟”,统筹河、海、林、田、湖、草、湿地以及动植物全体系生态保护,最大限度发挥共建共治整体合力。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淘汰报废营运柴油货车3912台,中心城区车辆日减少污染物排放438吨;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收缴烟花爆竹33万头,行政拘留24人、行政处罚10人,今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由110起降至1起,实现人员“零受伤”。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借力观鸟协会、摄影协会、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等民间团体,开展生态保护宣传进市场、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先后救助野生动物320余只,制止垃圾倾倒、非法取土等行为230余起,群众主动提供线索增长62%,“生态警务”服务黄河国家战略成为东营公安的鲜明特质。

  下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警长机制,全面深化实施生态警务,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积极构建立体化工作体系,全力构筑生态保护坚实屏障。一是在打击治理上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昆仑2022”专项行动,紧盯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危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在综合治理上协同推进。密切与检法机关沟通协调,完善“检警衔接”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部门联动配合,开展涉野生动物专项清理打击联合行动,形成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加强与周边地市联动配合,建立完善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警务协作机制,提升一体化打击整治效能。三是在舆论宣传上积极引导。坚持预防关口前移,集中公布一批重大典型案例、曝光一批违法企业个人,发动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守护生态安全。积极组织策划生态警务系列专题宣传报道,用心用情讲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警察故事。

  赵国滨

  介绍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重拳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着力化解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积极助力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依法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促进我市生态环保形势向好发展。

  一是高效审结生态环境案件

      完善“三合一”集中审理机制

  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辖区法院全覆盖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辖区各基层法院均组建专业化审判机构,实现机构、人员、案件三到位。强化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协调配合,统一裁判理念,建立协同审判大格局,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2019年以来,审理污染环境类和生态破坏类刑事案件88件,环境资源类民事纠纷1985件,行政案件12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类犯罪,对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和庭审直播,扩大了生态环保案件的影响力,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2021年审理的李某某等十二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开通生态环保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

       构建协同治理机制

  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探索建立执法与司法联动衔接机制,今年3月,与市生态环境局开通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制度。今年5月,在市水务局设立司法“直通车”联络处。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和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协作,在垦利、利津沿黄地区设立巡回法庭,逐步扩大“直通车”机制覆盖范围。“直通车”机制的建立,极大提高了全市法院环保非诉案件的执结率,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结环保非诉案件36件,执行时限缩短17%。“直通车”机制的建立入选今年全市法治改革五个创新典型案例之一。

  三是建立生态修复基地

      打造系统化治理格局

  2021年,在垦利区建立全市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新模式。今年5月,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政府签署《协作框架协议》,设立“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推动构建协同共治的湿地生态保护格局。筹建生物多样性司法修复基地,形成全领域、系统化生态司法修复工程体系。东营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在最高法院简报刊发。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织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网络

  利用世界水日、6·5环境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富含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民法典“绿色原则”相关法律条文,通过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环资审判法官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养成绿色低碳环保生活方式。今年举办两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为12家企业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通过互联网开庭、人民陪审员参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等方式,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环资审判社会影响力。东营环资审判案例分别写入今年最高法院、省法院“两会”工作报告。

  市法院制定了全市法院《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环境资源审判“四个强化”工作思路,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一是强化“三合一” 

      审判提升办案质效

  做精做强专业化审判机构,打造职业化审判队伍,提高类案法律适用能力,发挥司法审判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威慑、教育和引导作用。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

      畅通体制机制

  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建、海洋渔业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拓展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的适用范围,高效处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把该机制打造成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创新品牌。

  三是强化服务创新

      推进生态修复

  坚持“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促进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实体化运行,启动农高区生物多样性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根据河、海、湖区域环境特点,探索修复性司法工作模式,形成修复基地建设“东营样板”。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普法走深走实。增强“一线”意识,发挥“现场”作用,深入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重点排污企业和农村、社区,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办案,以更直观的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按照“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超前谋划、创新举措,积极参与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东营落地见效。

  丁西超

  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月18—19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东营召开,最高检、省院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对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保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一、提高政治站位

      构建一体化治理格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尤其是对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对标市委、省院安排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22条意见,并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条线、各县区,及时推动转化为实际行动。牢固树立大保护、大治理意识,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与保护区管委会会签协作意见,打造为检察护航黄河国家战略的前沿窗口;在黄河河口管理局挂牌巡回检察工作室,在市河长办、海警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做实河(湖)长、森林湿地长+检察长等工作模式,协同有关部门共抓大保护、共促大治理。

  二、发挥检察职能

      创新融合化治理模式

  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机制,一体履行打击犯罪、法律监督、权利保障等职责。突出污染防治。深度参与全市“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批捕、起诉污染环境犯罪75件330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6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1.8亿元。办理的市外某药业公司倾倒危险废物案,推动涉案企业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000余万元,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狩猎、盗伐林木等犯罪25件94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起公益诉讼11件。办理的李某某非法狩猎案,入选最高检首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突出陆海统筹。立足黄河口国家公园陆海统筹的特点和定位,推动陆源污染物河海共治,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办理的一起近海非法排污公益诉讼案,督促现代渔业示范区投资7000余万元建成污水处理厂,防止了大量生活污水入海。

  三、坚持协同共治

      用好多元化治理手段

  通过精准监督,推动具体问题靶向施治。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就野生鸟类保护、海域治理等领域发出的2条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全市审前羁押率降至15.7%。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两级院建成生态修复基地7处,作为履行替代义务的专门场所。针对多起渔民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件,联合海洋渔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并通过替代性修复方式增殖放流2300多万粒蛤苗。

  四、突出科技赋能

      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

  与全市数字化和城市大脑建设深度融合,建成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打造非羁押诉讼、公益诉讼等多个子平台,对接政法机关、网络舆情、市域治理等各类数据200余万条,实现了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获评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加快大数据应用场景开发,研发法律监督模型49个,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碰撞,挖掘异常和可疑信息,成功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走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合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河道安全、河流、土壤和大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助力线索摸排、监督整改。

  下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安全。一是坚持靶向发力。准确把握黄河三角洲区域特征,持续在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陆海统筹保护等方面聚焦发力,全力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二是坚持理念引领。对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理论问题,加大总结研究力度,将更多好的理念融入检察实践,推动完善协作配合、源头治理等长效机制。三是坚持科技赋能。建好用好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紧盯危废非法储存倾倒、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发挥好公益诉讼指挥中心作用,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努力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东营发布)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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