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头盔大作用,随着交警部门“一盔一带”的大力宣传,大部分电动车驾驶员都能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但仍有个别电动车驾驶员总有各种借口上路未能佩戴安全头盔。9月8日上午,交警李沧大队在金水路宾川路附近集中开展电动车违法治理活动,期间查获5起电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行为。
上午11点20分许,徐某某骑沿金水路骑行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当交警询问为什么没有佩戴头盔时,徐某某说很近,中午骑电动车出门吃个饭。“很近”成了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理由,但事故的发生从来都与路途的远近没有关系。交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告诉徐某某一定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无论路途远近,只要骑电动车出行就要戴好安全头盔,因为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降低事故的损害。
在检查点,记者还看到有不少电动车驾驶员看见交警后,远远地就停下电动车戴好头盔。当交警将其拦下后,驾驶员不好意思地说刚才忘记戴头盔了。这也反映出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大家都懂得,在此,交警也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骑电动车上路前就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交警处罚不是目的,帮电动车驾驶员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消除道路交通隐患,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安全才是目的。
(吴全忠 通讯员:刘波、王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