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公布2021年第11批终生禁驾人员
  • 发布时间:2022-09-19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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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22年第9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2人被终生禁驾。据了解,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案例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终自首

  2019年8月29日23时13分许,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杭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杭州路立交桥内蒙古长途汽车站门前处时,与行人韩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韩某受伤。发生事故后于某驾车逃逸。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某于2019年8月31日到交警市北大队投案。

  于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于某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于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醉酒后交通肇事致人受伤

  2017年12月13日01时10分许,黄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内蒙古路南向北行驶至内蒙古路长途汽车站门前处,适有杨某某驾驶出租车在事故地点处违章停车上客,乘客范某在出租车后搬运行李,黄某某驾驶的车辆右前头与出租车左后尾处及范某身体相撞,致两车受损,范某重伤二级。

  黄某某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杨某某驾车违章停车上客发生事故,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黄某某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款之规定。当事人杨某某驾车违章停车上客发生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二项之规定,黄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范某不承担事故责任。黄某某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吴全忠)

  (编辑:张一一 18500069345)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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