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交警高新区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2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沿龙海路北向南行驶至查车点前,驾驶人眼神飘忽,面部表情极其不自然。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停,驾驶人一降下车窗,车内酒味扑鼻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被查后,驾驶人段某某十分懊恼,称最近和妻子闹离婚心情不好,就约了朋友借酒消愁,以为这么晚了交警不会查酒驾,抱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
荒唐的是,当交警询问副驾驶的乘车人是否饮酒能否驾车时,乘车人孟某某十分肯定的表示自己有驾驶证并且没有饮酒,可以把车开走,并试图将车挪到路边。然而在核实其驾驶资格时,他那一嘴的酒气,引起了交警的警觉。经反复询问,孟某某承认他刚刚陪段某某喝了一杯白酒,自认为很清醒可以开车。交警及时制止了孟某某的行为,告知其差一点就和好友一样变成了酒司机,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孟某某听到后果十分后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绝不酒驾。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吴全忠 通讯员:宫亮、刘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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