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了9月份交通违法行为。
一、终生禁驾人员
1、王福祥,证件号码372922****7777,男,29岁,准驾车型C1,驾龄5年,因肇事逃逸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终生禁驾。
2、陈传贤,证件号码372929****2712,男,54岁,准驾车型C1,驾龄5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终生禁驾。
二、事故多发路段
菏泽市牡丹区桥口村与洙赵新河沿河路交叉口,存在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开发区327国道(皇镇段)为事故多发路段;高新区327国道与杨湖路交叉口非机动车和行人穿行较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定陶区小清河路段存在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三、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菏泽亿业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东鑫运输有限公司、菏泽万家运输有限公司、山东鸿运达板材销售有限公司、菏泽市泛华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山东省佳润物流有限公司、菏泽盛全运输有限公司、菏泽涵佳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宝乾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市天昊运输有限公司、新国线集团(菏泽)客运有限公司、菏泽汇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菏泽盛源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苏排运输有限公司、菏泽亚坤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菏泽永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弘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聚源运输有限公司、菏泽科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菏泽市途胜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金通运输有限公司、菏泽紫东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誉诚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鑫砂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菏泽泓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市丰运达运输有限公司、菏泽沃尔通运输有限公司、菏泽骏隆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市诺达运输有限公司、菏泽盛通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富华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邦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卓捷物流有限公司、菏泽腾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中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菏泽伟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国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鑫隆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建顺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德宝运输有限公司、菏泽令凯物流有限公司、菏泽成运物流有限公司、菏泽成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山东途瑞物流有限公司、定陶县冉通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恒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菏泽陶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定陶县顺世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神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定陶县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定陶运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市定陶区永昌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菏泽万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共56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突出违法车辆
鲁RS6830、鲁RR2123、鲁RP2064、鲁RK5781、鲁RQ3159、鲁RN3401、鲁RQ4379共7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鲁RR1569存在多次违法闯禁区行为。
五、典型事故案例
2022年08月19日19时24分,晁某某驾驶鲁R**0KN号小型轿车,沿广福街由南向北行驶至菏泽市牡丹区广福街与中和路交叉口南20米处时,与由东向西行驶横过道路彭某某驾驶人力三车发生碰撞,致彭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物品损坏。
彭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交通标志标线通行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晁某某驾驶机动车未尽到必要的安全驾驶义务的行为是事故发生次要原因。
彭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交通标志标线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晁某某驾驶机动车未尽到必要的安全驾驶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确定彭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晃某某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永正 通讯员:贾松松)
(编辑:张一一 185000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