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车位怎样规划配建?最新标准来了!
  • 发布时间:2022-10-05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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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住宅小区内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为确保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规划到位、建设到位、交付到位,高新区在充分调研高新区住宅小区电动车数量、入住户数详细数据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从“规划选址、规划配建标准、规划实施和在建小区提升”等四个方面拟定并印发了《潍坊高新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规划配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规划选址方面,安全可靠。《标准》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地上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配套设施,符合消防、供电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与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学校教学楼及其宿舍、医院病房楼和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等危险系数较高的建筑贴邻设置。

  规划配建标准方面,科学合理。《标准》综合考虑了小区品质、居民实际停车需求等因素,按照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区间确定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规划配建指标:12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1.5辆/户,120-140平方米的按照0.8辆/户,140-160平方米的按照0.5辆/户,16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0.2辆/户;停车区域应分开布置,棚内充电装置(充电插座)不得低于电动自行车数量的50%。《标准》同时还对车位尺寸、停车棚最小净高、出入口净宽、进出线位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人性化的要求。

  规划实施方面,全程到位。《标准》要求,从规划条件核提、规划审批、规划许可、规划竣工核实对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其充电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并将其纳入由安监、消防、规划、电力办、物业办、社区共同参与的规划竣工联合验收,确保实施到位。

  在建小区提升方面,足额配建。《标准》要求,在建小区未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其充电配套设施或设置不足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求已售业主同意后,参照新建小区标准足额配建,纳入联合验收,不视为规划调整。

  对于已建成老旧小区,建议按照《潍坊市设计方案联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以社区自治的方式酌情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其充电配套设施。

  住宅小区内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配套设施,既是一项安全工程,也是一项便民、利民、惠民工程。随着《标准》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基本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小区生活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

  (来源: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编辑:张一一 18500069345)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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