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同推进漳卫南运河庆云段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近日,庆云县检察院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庆云河务局会签《关于建立漳卫南运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该院干警汇报了近年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并对《指导意见》向与会人员进行详细解读。双方就深化协作开展沟通交流,结合自身职能对《指导意见》的具体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指导意见》旨在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道主管单位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河道主管单位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协同推进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以及危害水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安全等损害公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体系。
会议指出,《指导意见》的会签,搭建了司法机关与流域主管机关在共同维护水安全方面的桥梁与纽带,双方要立足法定职责定位,各自发挥好作用,互相实现“借力”,同时加强协作配合,让协作机制更加走深走实,切实保障漳卫南运河庆云段的行洪安全与生态安全。
下一步,双方将依托《指导意见》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真正让协作机制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我管”促“都管”,为漳卫南运河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一一 185000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