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省厅交管局领导、二级警务专员王卫锋来我市督导检查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厅驻菏监管组组长郭晓、副组长张银昊,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科、王玉美,牡丹区交警大队长朱慧娟、高新区交警大队长杜运天等同志参加活动。
王卫峰同志一行先后到长江人民路口、中华昆明路口、中华点将台路口等执勤点,现场查看了行动开展情况,听取了勤务安排及路面管控措施等情况汇报,亲切慰问一线执勤民警、辅警。
王卫峰同志强调,一是强化政治站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严格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常态化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巩固强化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秩序整治。认真研判分析酒醉驾违法行为易发时段、路段,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警车、装备投向路面,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在省厅交管局部署的全省统一行动基础上,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依法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高压严管态势。
三是强化宣传警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介铺天盖地的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形成强力震慑,打消部分驾驶人的“侥幸心理”。四是强化安全防护。严格执行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强化安全防护意识教育,配齐、配全安全防护装备,严密执法程序,落实防护措施,确保执勤执法绝对安全。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关于酒后驾驶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饮酒后多久能开车?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率是不同的。不少驾驶人认为晚上喝了酒, 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其实,交警在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
酒驾/醉驾如何处罚?
饮酒驾驶: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菏泽交警)
(编辑:张一一 185000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