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济南在行动!
  • 发布时间:2022-10-26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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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就《济南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进行发布解读。

 主持人: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苏婷

  发布人: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红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学峰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新军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郭永桂

  持续向好!济南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4.6%


  2021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4%,改善幅度在全省排第3名,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4.6%,重污染天数为2天,同比减少7天,均达到目标要求,综合指数成功退出168城市排名后20位,为历史最好水平;我市21个国、省控断面和18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实现100%达标,其中,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无劣Ⅴ类水体,水质指数居全省第二,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压力依然较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差距,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各项决策部署,深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起草了《济南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于10月14日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正式印发。

  到2025年,济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计划达到65.2%


  《实施方案》共8章、38节、132条具体任务措施,主要有总体要求、6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方面内容。

  第一章为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提出2025年的近期目标和2035年的远期目标。近期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完成省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2%,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水质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并力争进一步改善;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远期目标为:“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济南市突出重点 从六大方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第二章到第七章为重点任务,围绕绿色低碳、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六方面提出具体任务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推进碳达峰。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可再生能源倍增。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做到“四个区分”,实施“五个减量替代”。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

  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三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两个清零、一个提标”行动,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行动。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美丽幸福河湖创建。

  四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五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济南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六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落实有利于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与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的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构建一体化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智慧生态黄河”示范项目建设。

  第八章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引导、强化队伍建设五项保障措施,为实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预计2025年,济南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37%”

  《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实施方案》涵盖了国家和省文件中除国家事权、省事权、与我市无关事项以外的所有任务措施,并将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融入其中。

  二是责任分工明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分解细化了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任务措施,并以条目形式列出,逐条明确了涉及的48个市有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责任分工,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三是合理设置目标。在落实省下达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实施方案》与《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南市“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济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市级相关规划和方案进行了衔接,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协同增效。

  四是力求创新突破。聚焦强省会建设,创新性提出“持续提升国家生态环境大数据超算云中心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智慧生态黄河’示范项目建设”等多项目标任务。全面拉升标杆,将省《若干措施》中提到的“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由“85%”提高到“90%”,“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比例”由“55%”提高到“8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由“35%以上”提高到“37%”,以及提前一年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等。

  济南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8.2万辆,已建设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约4.6万个


  党中央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以降碳为重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这为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准确把握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的内在联系,在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方面细化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快新旧动能转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做好“减、控、增”三篇文章,构建低碳化产业体系,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字文章就是坚决淘汰落后动能。2021年以来累计淘汰4台落后煤电机组,机组容量共2.1万千瓦,实施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控”字文章就是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实行省市区三级多部门联审、分类处置和清单化管理机制。“增”字文章就是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壮大“四新经济”,2022年新获批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4个、领军企业6家,2022年上半年全市“四新经济”增加值增速7.2%;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2022年首批认定市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9家;编制实施《济南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新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个,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6.91%。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能源结构持续改善。发展清洁能源,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着直接作用。陆续印发《济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济南市“十四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光伏跨越发展等7大重点工程。一是提升清洁能源供给。以国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为抓手,指导历城、高新、章丘、莱芜、钢城、平阴、商河等7个区县(功能区),科学编制整县(区)光伏开发规划。截至2022年9月末,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79.1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26.5%;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从2020年末的11.1%提高至19.3%。二是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全市共5个新型储能调峰调频项目入选山东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项目规模超过40万千瓦,位居全省前列。三是推广机动汽车新能源化。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8.2万辆、占比2.6%,建设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约4.6万个。四是完善能耗双控管理。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集聚,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深挖节能潜力,对186家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煤评估,各级各部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园区进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提高能耗产出效益。“十三五”我市能耗双控目标评价工作位居全省第一,能耗强度累计下降35.8%、位居全省第一;2021年能耗强度降低6.63%,以持续降低的能耗强度支撑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健全政策体系,推进绿色经济扩容提质。坚持将绿色作为发展底色,印发实施“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绿色发展综合评价方案等文件,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一是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编制《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构建双碳“1+N+X”政策体系。二是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我市列入了省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发布了山东省首个县域层面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果,探索不同类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价值实现路径。三是加快培育绿色新动能。贯彻落实绿色电价等绿色经济政策,构建以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生态环境产业、绿色服务产业和绿色新兴产业为主的“4+X”绿色产业体系,打造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建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链,示范带动绿色产业整体发展。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统筹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助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

  “两个清零、一个提标” 济南碧水保卫战这么打!

  “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即“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标”,“两清零、一提标”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

  济南市“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大行动”。一是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按照“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的总体要求,下一步将对全市425公里市政雨污合流管网进行系统改造,同时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城市建成区3000个以上小区、院落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到2023年,7个区县(历下、长清、章丘、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商河、平阴县)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整县(区)制清零;到2024年,全市所有区县实现整县(区)制清零。二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对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并采取管网疏浚、底泥清理等措施,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整治成效。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完善河湖水质检测机制,健全与生态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现水质恶化等情况及时联动处置,坚决杜绝返黑返臭。三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标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按照地表水准Ⅳ类排放限值(其中总氮指标为10-12mg/L)要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地表水准Ⅳ类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线、提升泵站等设施,对中心城区14条河道进行生态补水。到2023年,全市4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到2025年,全市6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国务院城市内涝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宜游”为目标,加快城市河道生态治理,完成30条以上河道生态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目前,中心城区及长清区、商河县“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他区县正加快推进工程招标等工作,年底前将全部开工建设。“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完成后,城市排水系统将更加完善,污水处理效能将显著提高,雨污合流、污水溢流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每日可为全市提供120万吨以上优质的再生水,为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力量。

  守好“菜篮子”,济南近两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绿色生产工作,大力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全面开展一系列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绿色农业生产各项措施,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递减,较2015年均减少2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废弃农膜回收率均达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两年维持在100%。共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2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5个,同时我市作为省级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试点单位,整市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突出重点环节,更加注重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高效施肥技术和新型高效肥料,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新型植保机械。推行种养结合,促进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坚持农用优先,持续推进秸秆“五料化”利用。扎实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积极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更加注重系统治理。以黄河流域为重点,坚持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工程,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加强政策创设,更加注重长效防治。出台涉及化肥农药减量、耕地安全利用、农膜污染防治等几十项配套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县等重大项目,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持制度,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监测评价,更加注重精准治污。完善农药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在重点区域布设416个监测点位,对土壤和农产品开展协同评价;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布设省控监测点位37处,及时掌握地膜残留水平,科学评价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

  五是严格督导指导,更加注重工作落实。聚焦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通过实地指导调研、现场督办催办、暗访调查通报等具体措施,严格履行督导责任,从严从实做好督导指导工作,确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落地,全面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率和水平。

  下一步,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和省市有关部署,我市绿色农业重点抓好4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农业节水灌溉,严格防控外来物种入侵。二是加强农业清洁生产。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不断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种养结合。三是加强农业减排固碳。实施减排固碳行动,不断加强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四是加强重点区域农业生态系统修复。聚焦黄河流域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与调查,不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良好天数162天 济南前9月“气质”持续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精准、科学、依法推进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白云、清水绿岸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生态济南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十年来,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性改善。2021年与“大气十条元年”2013年相比,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61.2%,优良天数增加106%,重污染天数减少86.8%。十年来,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历史性提升。全市国控断面好三类水体比例由71.4%提升至85.7%,2021年跃升为100%,在全省率先消除劣五类水体,超额完成约束性指标要求。与2016年比,小清河鱼类多样性指数增长2.4倍。十年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十年来,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创成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省级生态强县,生态文明创建领跑全省。

  2022年1-9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5,同比改善4.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1%;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为162天,优良率达到59.3%,同比基本持平;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7天。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30名,同比前进16个位次,为同期最好成绩。

  蓝天保卫战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锚定上级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治理以及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防治,会同各有关部门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努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完成2500吨每日以下水泥熟料、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的产能退出,淘汰化肥行业全部固定床汽化炉;巩固提升清洁取暖,推动供热一张网建设,因地制宜,持续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整治“回头看”,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持续扎实开展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减排清单涉气企业全覆盖。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依法、精准、科学、高效地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二是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到2025年,全市实施30个以上低VOCs含量原辅料使用替代试点项目,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完成省下达下降目标任务。实施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从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方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推动建设集中涂装中心。

  三是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23年,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到2023年,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提高到3.5%。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十四五”时期,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1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按照省统一部署,到2025年,基本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或更新升级;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进撤场报备、高排放禁用区等制度。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及停放地监督检查工作,严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压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主体责任,通过视频监控、无人机巡飞、现场检查等执法监管手段,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八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落实密闭等防尘措施,对不落实的,严查严管。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扬尘污染问题台账,强化执法监察,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强化道路保洁,到2025年,济南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持续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异味排查和集中整治。

  (来源:济南发布)

  (编辑:张一一)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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