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介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在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全行业、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一、夯实基础,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从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合规指引、流程再造、场景应用等各方面,推动试点单位逐步建立覆盖本领域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管标准与管理规范。各试点单位不断加大协同力度,按照业务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系统化、系统数字化的工作思路, 进一步整合资源,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将制度性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
二、完善措施,打造智慧监管模式
充分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以“一件事”业务场景为切入点,动态掌握监管对象生产经营情况及其规律特征,进行预警监测,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通用移动检查APP,优化完善非现场监管,深化完善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监管对象量身定制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
三、坚持创新,形成示范带动局面
以创新为引领,把握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现代化的改革特征,加快观念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全方位转变。采用整体智治、上下贯通、条抓块统、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运作模式,围绕本领域“高频次、高权重”事项,全面梳理核心业务、拆解重大任务、谋划多跨场景建设,边干事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形成试点示范、由点带面,整体推动、全面提升的工作局面。通过开展重点民生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路径,推动形成上下联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切实在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管用见效的改革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济宁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工作,建立事中事后全流程链式监管体系,着力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综合监管大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综合监管“一盘棋”。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工作方案》,逐一梳理责任单位、责任事项等,建立“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级分类、分工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系统性综合监管路径。制定了《养老服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等文件,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
二、强化部门联动,打好联合监管“组合拳”。围绕养老服务领域登记备案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医疗服务监管等7个监管部门9大重点监管事项,依据各部门职责,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事项等内容,实施集成化、标准化监管事项管理。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明厨亮灶”活动;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等诈骗违法行为排查整治、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信息监管等工作;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督导检查;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分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
三、强化数字赋能,创新协同监管“一网通”。在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养老服务领域监管模块,打破“信息孤岛”和“信息时差”,录入养老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通过养老地图、视频监控、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监管。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设项目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工作,持续优化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监管服务,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推动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一、突出政府统筹推动,提高以点带面工作成效。首先,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调研剖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作,统筹规划、以问题为导向、从企业实际出发,针对各部门监管效能成效不平衡的现状,研判存在问题,从指导企业统筹发展角度商定措施,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高效推进。其次,突出“扩面提质”,通过全面掌握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各行业监管要求,加强上门服务指导,实行全程帮扶,依法依规帮助协调解决,并按照监管计划协助工程现场加强监管效能升级发展。此外,印发《济宁市推进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以《实施方案》为核心的“1+N”政策推动体系,为房建市政工程综合监管提供政策保障。
二、发挥各方主体作用,提升工程现场监管水平。明确监管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各部门法定职责、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从人员、设备、环境、制度、产品质量等维度,全面梳理各部门实施监管执法时涉及的要素内容,将其标准化集成为“一件事”综合监管要素。优化监管流程。通过多部门、多环节联手,统一监管目标、标准、程序等,制定监管工作流程图、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规范监管行为。对涉及多个监管领域的同一监管对象,开展“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综合检查;对涉及多个监管环节的同一监管对象,实施“全程闭环、无缝衔接”的联动监管。编制监管合规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聚焦监管薄弱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责任部门,整合各部门监管内容、规则和标准,明确综合监管的对象、内容、频次、方式、措施、程序、分工等要求,编制发布综合监管合规指引。
三、建立帮扶工作体系,合力提高产业发展品质。创新开展住建领域助企攀登行动,组织一百余名住建领域精干力量,对全市52家建筑业企业开展“多对一”精准帮扶,针对房建市政工程监管实际,制定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根据编制的“综合监管一件事”事项清单,按照监管对象、监管事项对应统一原则,全面梳理各部门、各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理清监管底数,依法依规纳入监管范围。搭建帮扶专线,积极协调沟通,通过建立试点改革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监管合力。发挥专业行业协会力量,加强对房建市政工程监管和服务,充分发挥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行业协会与建筑业企业步调一致,共同谋求发展壮大,为工程监管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关于印发<重点民生领域“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双随机办【2022】2号)有关要求,以高效管好网约车行业综合监管一件事为目标,推进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场景应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试点创建工作,积极对上争取试点工作任务,并根据试点工作任务进行精心谋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试点推进时间表、调度表,先后组织召开2次相关单位、科室人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情况,确保试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任务。按照试点工作任务要求,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多方争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会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宁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宁市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网络预约出租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实施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流程、部门责任分工、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和预计成效等。同时针对各职能部门不同的行业法律法规和“三定”职责,及时发文征求了涉及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对各部门具体职责和监管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三是构建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级联席会议机制,及时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8部门制定下发了《济宁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系会议制度》,明确了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设立监管机制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沟通研究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职责争议,协调解决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就网约车平台企业重大违规行为实施联合约谈。
四是明确监管对象名录库,公布监管事项清单。按照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统一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立了网约车平台企业名录库,并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标注,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动态调整,差异化管理,对重点平台企业提高抽查频次。制定并公布“交通新业态领域(网约车)平台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事项、监管依据、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三定方案”的调整实行联动调整,确保清单同步变更。编制了网约车平台企业综合监管指引,明确网约车平台监管内容、频次、方式、措施、程序和分工等要求,确保对网约车平台企业全环节监管。
五是实施流程再造,加大部门协同监管。为有效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联合监管,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下发了《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审管信息认领推送机制的通知》、联合市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行事前联合勘察,事中及时推送认领,事后重大违规行为及时反馈,实行全链条综合监管;为加强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质量管理,会同市行政审批部门制定印发了《济宁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实行动态考核,奖优罚劣,进行差异化管理。
六是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措施。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统一检查程序和标准,切实达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要求。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利用车载视频监控、行业监管平台、移动检查“APP”等手段开展事前预警和非现场监管,同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切实形成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成效机制。自试点开展以来,市交通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审批局等部门对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双随机联合抽查,抽查全市网约车平台运营企业5家。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照省综合监管一件事的考核标准要求,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系会议这一平台作用,对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资料,固化成果,形成制度,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指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网约车驾驶员)权益保障,持续开展网约车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加大道路运输常态化路面联合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经营的高压态势,维护网约车经营秩序稳定健康发展。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民生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功向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争取了全省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改革试点。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主要是依托应急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等平台,通过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场景应用等监管改革,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为危险化学品精准监管和危害信息高效传递提供基础支撑。
工作措施
为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摸底排查,明确监管对象。市、县应急部门均下发通知,督促全市每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全面梳理所生产(或进口)危险化学品,形成监管对象清单和化学品安全信息目录清单,为全面推行“一企一品一码”夯实基础。
二是细化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路径。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全市危化品安全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六个工作目标和七项重点任务,推动实施系统性、集成式、一体化的监管改革,构建部门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体系。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应用。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操作手册,市、县应急部门指定专人跟踪辅导,确保数据填报质量,确保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信息准确无误。及时调度收集每家企业所生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二维码、安全标签照片及在产品包装上张贴的照片,督促企业强化应用。
工作成效
一是安全信息二维码全面生成。通过不断推进,全市7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所涉及的351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已全部通过应急部危险化学品综合登记系统生成安全信息二维码。
二是安全信息二维码广泛应用。目前,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产品,均已将安全信息二维码印刷在产品包装上,或者张贴在化学品安全标签上,随货同行。下游用户通过扫描产品安全信息二维码,能够准确传递危险化学品的主要成份、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反应特性、热稳定性、腐蚀性数据和应急救援措施等信息,可快捷、高效传递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
三是初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市、县应急部门将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引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在系统内部形成全链条的监管体系。同时,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为危险化学品产品出厂、运输、使用和废弃各环节安全信息传递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各环节均可通过扫码获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进一步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
下步措施
下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一企一品一码”管理要求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全市相关危险化学品产品安全信息二维码生成和张贴率达到100%,通过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我市在推进2022年房建市政工程“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工作中,着力突出对房建市政施工现场的综合监管。
一是“建机制”统筹推进,《济宁市推进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济宁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综合监管合规指引(试行)》的印发,加强监管的组织领导力量,规范监管流程,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合力。
二是“建名录”覆盖主体,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了监管对象全覆盖和监管主体全覆盖。
三是“建流程”规范监管,通过多部门、多环节联手,优化了监管流程,统一监管目标、标准、程序等,制定监管工作流程图、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规范监管流程。
(一)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未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向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车辆派单,未按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有关数据信息,或网约车经营服务过程出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虚假宣传、无明码标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存在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存在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存在严重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存在不依法纳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存在其他危害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我市推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分装企业。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都需要登录应急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进入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模块,及时核准、更新和补录企业登记信息,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每一种危险化学品将自动生成唯一的安全信息二维码。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将安全信息码印刷或者张贴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含外包装件)上,也可印刷在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空白处,方便下游使用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事故处置救援人员等通过数字化技术,快捷获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
(来源:济宁发布)
(编辑:张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