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电梯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检察建议全面落实。
本次听证会邀请济宁市任城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社区书记以及相关单位代表参加。
日前,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辖区部分小区住宅楼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遂依法立案调查。办案人员经实地查看,发现群众反映的小区住宅楼存在部分电梯未张贴特种设备检验标志、安全注意事项,电梯维护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部分电梯张贴的检验标志超期等问题;经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调取特种设备数量和检验数据,发现部分小区未依规定正常检验。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整改。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办案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理由及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介绍了整改落实情况,表示将加强安全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证员围绕该公益诉讼案是否得到有效整改、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已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了听证评议。
听证员对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做法表示肯定,认为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能够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民监督员王万利表示,这次听证会非常接地气,解决的是老百姓生活中普遍会遇到的问题,消除了电梯安全隐患,切实守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回应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共建长效监管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目的。
(来源:济宁任城检察)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