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齐长城遗址(莒县段)的部分区域遭到了破坏,其中散落着游客丢弃的生活垃圾,还有一条经行人长期踩踏和车辆碾压形成的土路。
经实地勘查、调取文物档案以及走访询问,进一步核实公益受损事实后,莒县检察院向县文旅局和齐长城遗址所在地镇政府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对加强协作配合、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文旅局和镇政府第一时间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区域内的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土路恢复原状并补植草皮,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保护员对穿越长城本体的车辆进行劝离等。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受损区域基本恢复了原貌。但长城保护工作不应止步于此,莒县检察院积极联系相关单位,组织网格员、党员干部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县文旅局在齐长城遗址区域投资建成视频监控平台;严惩文物犯罪,促进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我们与镇政府联合对遗址全线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梳理出的几处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同时设置了5块保护碑、120根界桩……”在检察机关回访调研过程中,县文旅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长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下一步,莒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促进各责任单位间的协作联动,履行好文物保护职责,广泛开展长城保护宣传,营造守护长城遗址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莒县检察院)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