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23元
  • 发布时间:2022-11-04 09:21:00
  • 来源:中广网
  • 中广网移动端
  • 分享到
  • 回到顶部

  11月2日,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济南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407元,同比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5元,同比增长5.3%。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今年,济南市继续大力推动乡村发展,多举措推动农村居民收入提质增速,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乡村旅游以及促进农村居民务工就业、自主创业等,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明显快于城镇居民。前三季度,济南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25,比上年同期缩小0.04。

  今年前三季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济南市全力推动复产复工,加大招商引资、投资消费力度,全力消除疫情影响,城乡居民各项收入均实现了不同程度增长。

  工资性收入发挥“压舱石”作用。前三季度,济南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027元,同比增长3.7%,占可支配收入的58.6%;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078元,同比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的56.2%,工资性收入仍占据可支配收入的主导地位。济南市各项稳就业政策逐步落实,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务工群体的就业形势得以改善,并且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逐步恢复,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政策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务工群体工资得到合理增加。

  经营净收入逐步恢复增长。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92元,同比增长3.5%,占可支配收入的5.4%;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711元,同比增长5.0%,占可支配收入的34.1%。受二季度疫情短期散发的影响,个体工商户面临较大压力,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放缓,商品销售不畅,库存积压。但随着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有效,政府持续加大个体工商户纾困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营净收入得以保持稳步增长。

  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前三季度,济南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626元,同比增长3.6%,占可支配收入的17.2%;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89元,同比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2.5%。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及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和不确定性,居民投资更偏谨慎,储蓄意愿增强,利息净收入较快增加,加之务工增加、农业经营形势良好,拉动租房、土地承包价格上涨,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

  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济南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8362元,同比增长4.4%,占可支配收入的18.8%;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426元,同比增长5.2%,占可支配收入的7.2%。济南市足额落实低保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养老金上涨、农业补贴等政策,保障转移性收入稳定和增长,子女赡养、亲友馈赠等非经常性转移呈上涨趋势,成为推动转移性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来源:济南日报)

  (编辑:张一一)

责任编辑:吴全忠
  • 免责信息:本网站没有经营性质和盈利属性。本网站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有本网转载且涉及到版权问题的,请联系删除。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3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09523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091664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文明办网举报电话 智慧31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7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