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五场,邀请市科技局负责同志向社会发布《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意见》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我市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新经济发展新动能,成为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强大引擎和重要堡垒。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建设运营。目前,全市建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众创空间18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10家),通过组织开展市级孵化器培育遴选工作,培育了20家市级孵化载体。
由市科技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意见》,聚焦以“平台思维”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完善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服务链条,畅通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企业集聚到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系健全、共享高效的企业孵化创新体系,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5部分15条。在完善孵化体系方面,将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建设一批顺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趋势、聚焦细分行业的孵化器;谋划建设一批空间载体大型化、服务功能精细化、配套设施完备化的科技企业加速器;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园区;打造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化的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孵化链条。
在提升服务效能上,将完善众创空间公共服务,提升众创空间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水平;支持搭建专业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各类创新服务;完善组织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强化创业投资对接服务,为企业提供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开放式的孵化服务。
我市将加大扶持力度,开展孵化器培育单位遴选,对列入培育计划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每家10万元资金扶持;发挥好优秀众创空间带动作用,每年选择3——5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分别给予每处50万元一次性扶持;推荐认定一批省级以上孵化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扶持。此外,我市将加强组织管理,建立淄博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机制。
(来源:淄博日报 博览新闻)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