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调度推进污染防治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 发布时间:2022-11-09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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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于11月7日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同志主持会议,厅财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邵长城同志通报了2021—2022年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预算执行等情况,济南、青岛、临沂等6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宋继宝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下大力气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落地落细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抓紧谋划实施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抓早抓细抓实,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宋继宝强调,近年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带动各级财政加大环保资金投入,为强化污染治理、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奠定了基础,污染防治攻坚战连战连胜,资金管理工作功不可没。要加强绩效全过程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审计、检查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宋继宝要求,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实行项目“包干制”。各市县要明确领导干部作为包保人负责具体项目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与干部绩效挂钩。二是实行项目推进计划表制度。各市县要对照项目清单制定实施进度表,严格落实进度要求,对于进展迟滞的项目,一次提醒、两次约谈、三次收回资金。三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日常化机制。要将资金项目监管全面融入日常工作,及时、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早提醒、早介入,避免问题越拖越大。四是执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省厅对各市中央及省级项目库项目申报、储备、项目进展、开完工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等,按季度进行通报。要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将预算执行率作为督查激励的必要条件,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宋继宝对推进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续签,以及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抓实烟花爆竹双禁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市细化具体措施,早安排早行动,从而实现早受益。

  葛为砚同志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各市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会议情况,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抓好生态环保资金项目监管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对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不等不靠,抓紧采取措施,限期完成资金项目问题整改。三是要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综合运用督察、约谈等方式推进整改。对那些屡审屡犯的共性问题以及整改不力的老大难问题,将作为今年省级环保督察的重点工作,实施强化督查。四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提高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围绕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强化项目规范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项目绩效水平。

  厅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山东环境)

  (编辑:张一一)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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