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在青岛上线
  • 发布时间:2022-12-02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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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检企普法合作新模式,更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青岛市检察院与青岛城运控股集团交运温馨校车公司(以下简称“温馨校车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揭牌仪式。当日,由青岛市检察院和温馨校车公司联合打造的全省首批66辆“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首次亮相。

 检企协作新篇章

  校车普法伴同行

  揭牌仪式上,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介绍了青岛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相关职能及工作情况,青岛城运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毛德丰介绍了温馨校车公司近年来依托校车资源打造青少年普法流动课堂、开创青少年教育新途径的多项举措以及当前公司的运营情况。

  随后,双方现场签署《关于共同开展青岛市检察校车普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青岛市检察院向温馨校车公司赠送各类普法资料,温馨校车公司现场聘任两名检察官担任特邀检察照管员,为温馨校车承运的广大在校学生提供常态化法治教育资源。

  66辆“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外部均张贴法治主题宣传海报,青岛市检察院将依托这一精准普法载体,以“流动窗口”搭建法治“互动平台”,利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由随车照管员通过分发宣传画、播放法治短片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向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使温馨校车成为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思想阵地。

  普法讲座促发展

  筑牢平安上学路

  揭牌仪式结束后,为提升校车司机及照管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特邀检察照管员、青岛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为现场20余名校车司机及照管员代表带来一堂通俗易懂的法治课。检察官助理详细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的职责,阐释了应报告的情形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强化了校车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

  流动法治小课堂

  普法清风拂面来

  当天下午,特邀检察照管员利用学生们的放学时间,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互动小课堂。校车内,学生们积极抢答特邀检察照管员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活跃,一路欢声笑语,娱乐的同时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

  据了解,温馨校车公司95%的在营校车是在青岛郊区及偏远乡村运行。本次活动是青岛检察机关为提升乡村地区青少年普法精准性、实效性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青岛检察机关将继续探索检企普法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增强广大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来源: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一一)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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