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辖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切实提高驾乘、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根据“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文明守法,平安回家”活动主旨,交警市南大队于12月5日日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截至到下午14时,共出动警力102人,设置检查点21处,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不系安全带125起,未佩戴安全头盔28起,不靠右侧行驶53起、未悬挂号牌3起、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41起。进一步改善了城市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12月5日上午9:55分许,在山东闽江路口赵某某驾驶外卖电动自行车自西向东行驶时,因路口车辆较多,赵某某为图方便跑到最左侧车道行驶,被香港西路中队民警依法拦下时主动承认应该靠最右侧车道行驶,警花小周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不按车道行驶的危险性,并按照规定予以20元处罚。
12月5日上午10时许,在山东闽江路口孙某驾驶外卖电动自行车自山东路北向南行驶时,因着急送货将车辆随意停在路边,而旁边就划有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被交警依法拦下时积极主动承认错误,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予以20元处罚。
12月5日上午10:10分许,闽江路西向东方向向山东路迎面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香港西路中队民警一看车主没佩戴头盔,车上的音乐声不绝于耳,民警随即依法拦截,经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还未悬挂号牌,随后对驾驶员王某进行询问得知,王某嫌麻烦把帽子挂在车把手处,旧车牌因为丢失,又补办了一副新的车牌放在车座位下面,面对交警询问还很开心地告知要去江西路送海鲜,没想到在这里被查到。美女警花当场对王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民警开具罚单后帮忙一起将新车牌挂上让其上路行驶。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义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好习惯,同时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出行。
安全带是生命带 前排后排都要带
为提升安全带使用率,预防和减少因不系安全带造成的事故伤害,交警市南大队结合华东中南片区冬季整治行动,在辖区持续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安全守护行动,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上午10:39分许,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从福州路北向南行驶至福州延吉路口时,因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被巡逻中队交警拦下。“你上车提醒过驾驶员要系安全带吗?”交警询问驾驶员。“没提醒她,副驾驶的美女朱某嫌系安全带不舒服,所以没有系安全带。”交警对驾驶员没有及时提醒副驾驶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依法作出了20元的处罚。由警花小周当场对驾驶员及副驾驶这种安全隐患进行了教育,驾驶员及朱某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上午10:44分许,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也在该路口被依法拦下,驾驶员于某自己开车却没系安全带,经询问得知,于某刚刚给车辆洗了个澡出来,着急去公司开会,一下子忘记系安全带了,民警告知车主小小的一根安全带,关键时刻能救命,一旦发生事故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不管多忙,安全先行。随后对其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此次行动坚持执法和宣传教育、现场纠正同步进行,发现未系安全带,现场通过面对面讲解不系安全带的危害及后果,提醒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自身行为,并重点提醒驾驶人要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带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带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请广大驾乘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牢“安全带、生命带”理念,争做交通安全文明的践行者、传播者。
(吴全忠)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