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公示了2022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综合评价结果,拟认定青岛市崂山区、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黄岛区、潍坊市奎文区、烟台市龙口市、潍坊市寿光市、威海市环翠区、临沂市兰山区、烟台市芝罘区、威海市荣成市10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
县域是质量强省建设的主要载体,是质量发展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持续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示范活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质量发展道路。”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开展质量强县创建活动”。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了《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首次启动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质量县(市、区)创建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选定质量发展理念、质量发展保障、质量发展基础、质量发展成效4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43项三级指标(满分100分)和“一票否决项”构成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设计秉承科学、精准、公正的原则,尽量选取客观、成熟、可量化的指标,充分注重了指标设计的全面性、均衡性、动态性,真实反映质量强县(市、区)各项工作。每个指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指标涉及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2022—2024年,山东拟每年评选10个质量强县(市、区),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县域质量发展典型和示范标杆,为县域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质量发展模式,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质量强省建设夯实坚持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山东发布)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