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15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新格局。
据了解,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全市成立市、县、乡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今年,市民政局围绕“六大保护”体系建设,出台《泰安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规范》《泰安市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孤儿社会化安置试行办法》《泰安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保障政策,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要求,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目前,我市共建成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处、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6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8处。11月份,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被确定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单位。为充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市级提请编办部门,成立儿童福利指导科,并督导各县市区积极对接编办部门成立独立科室。同时,我市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立93名儿童督导员,村居(社区)设立3790名儿童主任,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市民政局通过引入儿童类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不断完善服务种类,满足各类未成年人所需。
为做好孤困儿童福利保障,市民政局联合教育、残联等部门出台《泰安市鼓励家庭收养残疾儿童暂行办法》,完善残疾儿童保障体系。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机构养育孤儿提高至2142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提高至1706元/月,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提高至1198元/月,今年共我市发放保障资金4800余万元。同时,我市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惠及儿童200余人;省、市、县三级慈善总会共同实施“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保障儿童2723人;认真履行收养登记职责,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23例,登记合格率100%。
市民政局积极链接社会慈善力量,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之中,撬动社会资金200余万元,累计服务各类儿童3290人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动社会组织开展“儿童赋能训练营”“助学一对一工程”“筑梦阳光·护未泰安”等关爱项目,进一步延伸关爱保护范围。今年6月份,市民政局开展了以“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利用“报台网微端抖”等平台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安全防范,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儿童福利机构严格执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2022年7月版)》和《所在县(市、区、旗)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2022年7月版)》,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封闭管理,一直保持“零疫情”,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机构消防、燃气、食品等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实现持续安全运行。
(来源:泰安发布)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