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
  • 发布时间:2022-12-21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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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的有关情况。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全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着力推动部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质增效,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下面,向大家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的有关情况。

  01主攻方向

  这次行动,我们重点围绕“1+4”工作主线,“1”即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4”即“中梗阻”、涉企执法、第三方服务、招投标4个方面,运用换位意识、逆向思维、倒推方法,精准把脉、深挖根源、综合施策,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利益的顽瘴痼疾。

  (一)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环境的核心是服务,背后体现的是作风。企业落地选址,除了产业、市场、资源等因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务服务优、营商环境好,这其中干部作风既是“软环境”,也彰显“硬实力”。市委在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中,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作为5个整顿重点之一,下大力气从企业、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作风大转变促进环境大提升。在这一方面,市纪委监委重点查处6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①政务服务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低,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②以权谋私捞好处,吃拿卡要“潜规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③不为企业着想,对企业反映诉求和问题解决不及时不认真,庸政、懒政、怠政。④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扣留、乱用自由裁量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⑤执行上级政策“一刀切”,生搬硬套、简单落实,急功近利、层层加码。⑥违规干预招投标,违规参与操作中介服务,违规插手征地拆迁,违规插手案件等。

  (二)“中梗阻”方面。重点整治8个方面的问题。①政治站位不高,各自为政、权力部门化,在审批过程中,从部门或个人利益出发,违规设置门槛,部门单位之间工作不协同,审批事项互设前置条件。②改革不彻底、职权不对等、流程不优、信息不畅。③“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意识不强,冷漠不热情,限时办结事项久拖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④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⑤政策宣传不积极、不主动,企业知晓度不高。⑥在中小微企业享受财税优惠等方面,门槛高、范围窄,办理流程和手续复杂、周期较长。⑦自身建设不力,本领不高、能力不强、专业不精,工作效率不高。⑧不敢担当,服务发展意识不强,机械理解上级政策规定,习惯性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能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涉企执法方面。重点整治6个方面的问题。①执法不严格,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虚假处罚。②执法不廉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企业纠纷或者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③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④执法不规范,滥用行政执法权,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违规查封、划拨企业财产和资金。⑤执法不担当,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⑥执法不文明,对待企业态度冷漠、执法行为简单粗暴,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或者不给企业留出整改时间。

  (四)第三方服务方面。重点整治9个方面的问题。①清单管理不规范,未明确第三方服务事项的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②限制市场准入,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第三方机构执业限制。③机构脱钩不彻底,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存在利益关联。④收费不规范,违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⑤与第三方机构勾结垄断,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利益勾连。⑥培育服务主体不到位,未积极引进国内外资质等级、执业水平、资信度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竞争。⑦超范围外包,因不担当或利益问题超范围外包本职工作,对应由自身完成的职责任务,转移给第三方。⑧审管联动不紧密,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已修改但监管部门未及时通知审批部门。⑨监管效能不足,对与政务服务相关联的,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未清理取消。

  (五)招投标方面。重点整治6个方面的问题。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②应招标不招标,采取拆分的方式将工程化整为零、肢解发包,规避招标。③通过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排他性需求等方法,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④缩小招标公告公开范围,公告时限不符合要求,使一些投标单位不能及时知晓。⑤向中标单位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费等。⑥不严格执行合同,以优先拨款引诱或以拖欠工程建设款威胁,借机索贿敛财。

  各位企业家和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部门单位或党员干部存在以上问题,可以通过“12388”举报电话、“沂蒙清风”微信公众号、“12345·临沂首发”等平台,向市纪委监委提供问题线索。

  02主要措施

  工作中,我们坚持自下而上、寻根问源,由表及里、由浅到深,由点串线、由线扩面的原则,着力解决企业“有苦说不出、有怨无处诉、敢怒不敢言”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一)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全程嵌入监督。发挥专责监督、行业监管两种力量双重优势,围绕“中梗阻”、涉企执法、第三方服务、招投标4个方面,实行“双方案”部署、“双专班”推进,制发整治方案、监督方案,督促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分别牵头、集中整治。截至目前,4个方面共查摆问题954条,已完成整改87.6%。工作中,纪委专班与政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交、联合督办、信息共享“四项机制”,促进监督、监管同向发力。加强市县一体化推进,纪委专班每周召开例会,与县区纪委建立“每周一调度,双周一例会”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定期开展调研式监督、下沉式监督、谈话式监督,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自查不认真的部门点名道姓进行曝光,持续传导压力,释放鲜明信号。

  (二)以畅通渠道为重点,多方收集线索。每月组织开展一轮“企业评部门”活动,及时掌握企业诉求,督促部门抓好整改。目前,已开展三轮评议,共发放问卷5000余份,收到针对10类问题的反映1245次,收集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77条。建立“纪企直通车”机制,在全市选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315家企业作为直报点,每家企业确定1名监督专员,常态化收集问题线索。在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广泛征集4个方面问题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与12345热线办等部门对接,定期梳理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以招投标领域为突破口,通过筛选“标王”“陪标专业户”,正在查办问题线索14条。

  (三)以严肃执纪为保障,强化警示震慑。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接收处置绿色通道,单独建账、及时移交、提级审核、挂账督办;对移交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46起,处理7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9人。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形成重视营商环境、严抓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和有效震慑。今年以来,共通报典型问题52期145起,一批插手工程、刁难企业、吃拿卡要的典型案例被公开曝光。

  (四)以优化治理为目标,加强以案促改。坚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推动实现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力求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9份、督办函330份、推动以案促改199个。比如,在开展涉企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时,我们发现某县应急管理局存在执法检查走过场、以罚代管等问题。随即,由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应急管理局出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备案等4项制度,先后有126家企业免予处罚。再如,某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某,因向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被查处,随后,县纪委监委依托12345热线工单,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有偿代办机构管理不到位、窗口与代理利益关联监管不到位、免费帮代办服务不优等突出问题,推动了中介机构集中清理和规范。

  03监督成效

  工作中,我们坚持从企业源头找病症,从政府部门查找病因,系统施治、多点发力,实现了查处一批案件、督改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促进一方发展的良好效果。

  (一)查处一批案件,实现纪法效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心存侥幸、不守底线,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典型案例。如,某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石某,以环保检查为由向企业施压,迫使企业签订损害自身利益的补充合同,石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再如,某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监督一科原科长梁某,在为企业办理某项手续过程中,违规增设市场准入门槛,以“需备案”为由阻碍公司经营,致使该企业长达6个月未能正常营业,梁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调离执法岗位。

  (二)督改一批问题,实现社会效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监测发现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办结销号,用心用情用力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赋能添力,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属于县区层面的,督促县区对相同类型问题进行查找整改;对属于部门系统层面的,督促职能部门全系统查找整改;对涉及全市层面的,提请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查找整改。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度融入“12345·临沂首发”,开展“融入式”监督,累计督办企业诉求3400余件,按时办结率99%以上;针对两轮“企业评部门”活动和“纪企直通车”机制,收集的70条具体问题和16条意见建议,全部移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督办。

  (三)健全一批制度,实现治理效果。对监督检查发现和案件查处暴露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化治理,破除损害营商环境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如,推动莒南县司法部门出台《莒南县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涉企执法“双向扫码”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执法检查减少四成以上;推动蒙阴县行政审批部门出台《蒙阴县“经营药店集成办”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实行药店审批集成办理,审批材料压缩40%,审批时限缩减75%。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立足职能定位,旗帜鲜明为企业和企业家站台,做到监督工作向企业聚焦、监督力量向企业倾斜、监督成效在企业发展中显现,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希望广大媒体、企业和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多关注、多跟进、多宣传、多监督,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同心协力保障企业发展。

  “企业评部门”活动和

  “纪企直通车”机制有关情况

  01背景意义

  开展这两项工作,主要基于3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这是护航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注企业和企业家,多次强调“要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们开展“企业评部门”活动、建立“纪企直通车”机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搭建与企业“无障碍、零距离”联系交流渠道,打造“一站式、便捷式、解难式”高效直连直通服务体系,真正把企业不敢说、无处说、没处讲理、投诉无门的问题找出来、解决好,为企业生产经营护航。

  第二,这是保障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企业评部门”活动和“纪企直通车”机制,可以建立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及时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推动建章立制的服务机制,全生命周期的助力企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这是推动作风转变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营商环境整体较好,在第三轮“企业评部门”活动中好评率为98.28%,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企业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不负责任、不守纪律、为企业着想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开展这两项工作,就是与一切影响企业发展的行为、体制机制障碍做坚决的斗争,坚决清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官油子”“钉子户”“绊脚石”“顶门杠”,打通“末梢梗阻”,着力打造让企业舒心、让企业家舒服的营商环境,为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02“企业评部门”活动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已组织开展三轮“企业评部门”活动,有力倒逼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

  (一)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对象+内容”双突出,提高监督针对性。在评议对象上,重点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承担职责的42个部门单位,将评议对象按照职能分类参评,其中经济发展部门15个、社会管理服务部门20个和中央、省驻临单位7个,确保评议公平合理。在评议内容上,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重点突出“中梗阻”、涉企执法、第三方服务、招投标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纪违法问题,具体涵盖执行政策“一刀切”、乱检查乱罚款、摊派报销费用、违规收受礼品、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漠视企业正当诉求等10类。

  二是坚持“随机+随时”广评议,增强监督科学性。按照“季度综合评、月度评行业”的方式,每月组织一次评议。测评前随机选取规模以上企业800家、中小微企业1200家作为样本点,向评议人员发放《致评议代表的一封信》、《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查问卷》,组织开展无记名书面评议,形成企业测评数据。调查问卷后附“沂蒙清风”二维码,评议人员可通过“沂蒙清风”随时反映具体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市纪委监委结合“12345·临沂首发”平台中收集的关于反映部门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纪违法问题数据,一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三是坚持“督改+公开”促落实,确保监督有效性。针对企业反映问题,市纪委监委制发监督建议,由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向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县区委进行现场反馈,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将有关问题抄报市级领导。评议结果在“沂蒙清风”微信公众号、“12345·临沂首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部门党委(党组)对照企业反映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议结果列入市直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二)第二轮活动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企业评部门”活动,各级各有关党委(党组)普遍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服务意识,找准了问题症结,明确了努力方向,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及时反馈问题。针对企业反映问题,市纪委监委制发监督建议69份,由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县区委进行现场反馈,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制发《廉情抄告单》将有关问题抄报市级领导。二是深入排查整改。各有关党委(党组)高度重视企业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全面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目前,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共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6条。市统计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公开征集统计系统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线索;市城市管理局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城管队伍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积极回应关切。市纪委监委在“沂蒙清风”微信公众号、“12345·临沂首发”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评议结果,并督促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照企业反映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目前,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均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整改承诺。四是强化系统治理。盯住问题不放,做足做实“后半篇文章”,确保市场主体有明显感受。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行动,制发14条综合政策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多渠道融入服务对象”行动,采取电话、网络、帮代办等方式,主动了解、解决企业难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金融辅导助企纾困”行动,组建216支金融辅导队,为5000余家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

  (三)第三轮活动评议结果

  11月底,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第三轮“企业评部门”活动,共发放问卷2287份,收回有效问卷2272份,回收率99.34%。①从成绩排名看,经济发展部门排名前三位的是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后三位的是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排名前三位的是审计、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后三位的是生态环境、体育、城管部门;中央、省驻临单位排名前两位的是消防救援部门、人民银行,后两位的是气象、海关部门。②从综合评价看,2233家企业对全市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为“好”,占比98.28%;37家企业评价为“一般”,占比1.63%;2家企业评价为“差”,占比0.09%。③从部门等次看,42个部门共收到“好”等次评价92589个,占比97.03%;“一般”等次评价2585个,占比2.71%;“差”等次评价250个,占比0.26%。④从反映问题看,10类问题共收到反映479次,其中前三位的为:政务服务“中梗阻”,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低,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130次);执行上级政策“一刀切”,生搬硬套、简单落实,急功近利、层层加码(78次);存在官僚主义作风,习惯以“管理者”自居,工作先看“管理是否方便”,没有站在企业角度想问题、作决策、搞服务(75次)。同时,55家企业反映了具体问题或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实质性内容的共有38条,其中实名15条、非实名23条,均已纳入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督导内容,由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整改,确保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03“纪企直通车”机制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我们在定期开展“企业评部门”活动的基础上,建立了“纪企直通车”机制,严肃整治企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损害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诉求靶向收集。在全市选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315家企业作为直报点,每家企业确定1名监督专员,常态化收集8个方面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直报市纪委监委。①信用方面,主要包括不讲诚信、不守承诺等。②司法方面,主要包括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③执法方面,主要包括选择执法、徇私枉法等。④审批方面,主要包括审批任性、设租寻租等。⑤监管方面,主要包括监管不当、干扰掣肘等。⑥中介方面,主要包括违规操作、造假舞弊等。⑦经营方面,主要包括幕后交易、欺瞒侵夺等。⑧政务服务方面,主要包括状态不振、作风不良等。

  二是问题限时督办。按照“诉求分类处理、快速精准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强化分析通报”的原则,对“直通车”报送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进行处理。其中,对一般性问题,以监督部门整改为主;对涉嫌违纪需追责问责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单位核查处置;对反映的意见建议,分类汇总整理,定期与有关部门单位会商研究处理。对所有办结的企业诉求,逐件回访,及时向企业反馈办理结果,并面向诉求企业开展“满意度”评价。凡诉求企业表示“不满意”的办理事项,经研判后,将相关问题退回重新办理,并进行责任倒查;凡办理不认真、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对收集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从严从快科学精准追责问责,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高压态势,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强化以案促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补齐短板、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定期分析机制运行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阅,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纪企直通车”机制,可以让企业诉求“一键直达”,合理化诉求“限时办结”。希望各企业监督专员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提供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我们将对问题线索严格保密,严控知悉范围,严禁对外泄露,在向有关部门反馈、运用、摘选有关内容时,绝不泄露报送单位信息及信息来源。

  (来源:临沂发布)

  (编辑:张一一)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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