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4个单位、8名个人获评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发布时间:2022-12-22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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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民发〔2022〕96号),表彰了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青岛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滨州市民政局、荣成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省社会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王帅、济南市民政局王辉、淄博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石磊、烟台市福山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曹莎莎、潍坊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张艳、济宁市民政局杜金玲、泰安市民政局陈丽娜、德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王文慧等8人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救助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先后制定印发了民政脱贫攻坚、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20余件,逐步拓宽了基本生活救助保障范围,连续三年大幅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标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作用,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筑牢了防线,2021年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进省级统筹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成“救助全覆盖、五级全贯通”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积极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确保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健全了社会救助“三主动”(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结果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基本形成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对我省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目前,山东救助工作已连续3年获得民政部、财政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等次,并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来源:山东民政)

  (编辑:张一一)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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