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全力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有效”,持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工作开展情况。
管护范围全水域覆盖。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均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河长和同级河湖长,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全市482条河流共设河长3219名,617座水库,1444座重点塘坝共设湖长1795名,实现了河湖水域管理全覆盖。
党政领导高起点谋划。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强力推进以治水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度高规格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4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安市河湖长巡河湖情况分级管理通报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主动开展河湖巡查,县乡级河湖长巡河率达到99.71%,有力提升了河湖日常监管水平。
政策制度全方位设计。市、县、乡各级先后印发了河长制9项制度办法。其中“河长巡查制度”为我市首创,我市河湖长制各项规章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职能部门高效率联管。市、县两级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乡级明确了河长制工作机构,负责河湖长制具体工作实施和组织协调。由各级人民政府分工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办主任,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河湖管理保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履职,依托河湖长制大平台,全方位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形成了强大的治水管水工作合力。
工作基础高质量夯实。对全市河流、湖泊、水库、湿地、重点塘坝等水域范围,逐一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编制了河湖名录。完成5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针对每一条河湖编制实施了“一河(湖)一策”方案,逐条河湖建立了“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了泰安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河湖长全面启用手机APP巡河,规范设置省、市、县、乡级河长公示牌2729个,湖长公示牌1298个。
专项行动严要求开展。围绕河湖问题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清河行动、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专项行动、河湖清违清障、清违清障“回头看”等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3000余处。通过河湖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影响河湖健康生态的顽症痼疾,全市水环境面貌大为改观,河湖自然生态状况大幅提升。
美丽河湖精细化打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幸福河湖重要指示精神,秉持新时代治水理念,采取生态修复、适度造景、路网构建、岸坡整治、清违清障等措施,累计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21条;累计完成309条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建设任务,全市河湖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治管模式多元化创新。在全省创新出台《河湖长巡河湖情况分级管理通报制度》,有力提升河湖长履职水平,各级河湖长巡河基本实现应巡尽巡。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部分重要河湖保洁和日常管护工作委托环卫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河道日常管护效果显著提高。
社会公众深层次参与。全市共配置河湖管护人员3235人。市、县级河长办均制定出台河湖长制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累计发展社会监督员784人、民间河长1158人、护河志愿者836人,形成了“市、县、乡、村4级河长+民间河长”的“4+1”工作模式。制定印发《泰安市“碧水积分”公众护水平台APP推广实施方案》,结合河湖问题有奖监督举报制度,融入积分、奖品、话费、流量等奖励措施,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爱河湖,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来源:泰安发布)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