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如果出现重污染以上天气,济南主城区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济南警方近日公布了今年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地点。绕城高速公路内,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小年、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不能在晚上十一点至第二天早上五点燃放。
此外,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现重污染以上天气,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到从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采用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来源:齐鲁网)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