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 重点培育100个小城镇
  • 发布时间:2023-01-01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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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山东城镇化布局形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2月30日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明确将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00个小城镇进行试点培育提升,力争到2025年,有5个镇实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双十”目标,一批试点镇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引领带动全省小城镇快速发展。

  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小城镇1072个,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小城镇仍然存在规模偏小、要素聚集能力偏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管理权限不够等问题,亟待给予政策扶持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相关负责人坦言。为此,我省将选取100个试点镇,从规划设计提升、产业发展提升、服务功能提升、综合环境提升等4个方面强化政策扶持,进行培育提升。

  根据《意见》,山东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选取20个左右位于大城市周边、能有效承接城市功能转移的镇,开展卫星镇试点;选取40个左右产业基础雄厚、城市功能完备的镇,开展县域次中心镇试点;选取40个左右在文化、生态、矿产、农业等方面具备独特资源禀赋的镇,开展特色专业镇试点。

  在规划设计方面,《意见》明确,将加快推进试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为试点镇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引导人口向试点镇集中。同时,积极开展镇区风貌设计,建立“空间规划+行动方案”实施机制,科学谋划好重点项目和实施路径,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方案不动工。

  产业是小城镇发展的内生动力。着眼于推动小城镇产业发展提升,《意见》提出,卫星镇、县域次中心镇、特色专业镇应根据其功能定位,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到小城镇创业。

  着力增强小城镇承载能力和居住质量,山东将加快完善试点镇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建设具有现代水准的标志性商业综合体,有条件的打造文旅特色镇街。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小城镇主次入口、广场公园等重要节点景观打造,塑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精品,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快递服务等便民设施,提升社区宜居水平。同时,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实施新时代小城镇文化强基铸魂工程等。

  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强化资金扶持、用地支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撑、扩权赋能等多方面支持小城镇发展。其中,符合国库设立条件的试点镇探索设立镇级国库(原则上由人民银行经理),鼓励试点镇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增加试点镇财政自主调控能力。用地方面,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提升试点镇用地集约节约水平。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此外,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向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和本地实际情况,依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行政执法权赋予试点镇。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编辑:张一一 )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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