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青岛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争第一、创一流、走在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中取得新进步。
一、法律监督新成效
2022年1-11月,青岛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多数办案指标位于全省前列。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作用。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437件,同比上升4.6%,人均直接办理案件30.1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93次,主持公开听证852件。
优化“案-件比”。自2019年最高检创造性提出“案-件比”质量指标后,2022年以来,“案-件比”由去年的1.12降至1.11,为历史新低。
更加注重大数据赋能。共受理各类技术案件841件,增加27.4%,全面助力“四大检察”办案监督。开展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821件,办理检验鉴定案件56件,参与保外就医罪犯查体诊断78件,综合运用快速检测、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办理各类案件43件,分别增加60%、64%和11%。青岛市检察院“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漏管类案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青岛市检察院“智检案件推送系统”、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检润民和’司法救助智能平台”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创新实践案例”。
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新贡献
(一)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
2022年1-11月,共批捕刑事犯罪2422人、起诉9055人。积极投身“断卡”“净网”等行动,起诉涉网络犯罪835人,涉案金额13.44亿元。强化诉源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2377人、不诉3352人;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2%,一审服判率98%,靠依法从宽政策促进认罪悔罪、回归社会。对电信、食药环等领域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92件,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
(二)精准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起诉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等证券类犯罪16人。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通过虚拟货币、地下钱庄、非法第四方支付、混业经营等洗钱犯罪24人,涉案金额4.8亿元。依法办理涉税案件,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61人。筑牢生态环境屏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14人,其中污染环境38人、非法采矿1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12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12件12人。服务保障发展安全,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724人。针对消防、燃气、地铁、飞线充电等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9件,督促整治安全隐患1425处。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0件,增加45%。开展骗取高新企业补贴专项法律监督,发现并移送线索20件,协同公安追回损失1500万元。
(三)倾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深化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83人;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件,提起惩罚性赔偿金并获支持1935万元。守护“头顶上安全”,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发布高空抛物典型案例5件。守护“钱袋子安全”,起诉盗窃罪、诈骗罪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70人,严打电信网络犯罪602人,追赃挽损3860万元。紧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办理侵犯个人信息犯罪42人,增加31.2%,保护个人信息38万条,让人民群众安全安心、踏实幸福。
(四)突出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
加大侵害老年人犯罪打击力度,起诉“以房养老”“养生保健”“电信诈骗”等坑害老年人犯罪119人。切实维护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支持起诉案件202件,帮助追讨724万元。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加大农村地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力度,向427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660万余元,增加58%。强化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综合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严惩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0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诉207人;携手公安、电信、教育等部门,专项整治网吧、电竞酒店、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6件,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以法治保护助推增强“六大保护”合力。
(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坚持以“如我在诉”之心对待上访群众,创新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多元模式,“法结”“心结”一起解,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群众信访7825件,下降8%;7日程序告知、3个月实体回复率均为100%。其中来信3809件,来访2650件,网电1366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99件,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561件,增加65%。
三、队伍建设新亮点
2022年以来,青岛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提升,51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同比增加89%。其中,张某某等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12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青岛检察机关有38个集体、4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山海益心”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张芹同志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董蕙竹同志获评“齐鲁最美检察官”;10个单位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青岛市检察院、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青岛市检察院、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胶州市检察院、平度市检察院、莱西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胶州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十大攻坚克难示范院”。企业合规、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保护、基层院建设等22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作经验交流。
(来源: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