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2023年春运自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今年春运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第四个春运,也是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春运。受疫情态势及防控政策影响,春运期间全省客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适时释放,出现一定幅度增长。
经综合研判,预计全省客运总量约为2593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9.9%,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57.7%;其中铁路客运量约为1050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10.3%,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65.6%;道路客运量约为1031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7.6%,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48.5%;水路客运量约为52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26.2%,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50%;民航客运量约为460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13.5%,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68.5%。在客流构成上,预计探亲流约占总客流55%,务工流约占20%,旅游流和商旅出行分别约占10%;因多数高校已疏散学生,节前学生流对春运客流总体影响较小。
春运期间,山东交通运输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省春运工作机制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提前做足各项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
一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加强客流形势动态研判,指导客运企业细化优化运力供给,加大重点时段、热点区域、农村地区运力投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间衔接,有效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加强运力储备,遇有大客流等突发事件,及时通过加密班(航)次、开行加班车等方式,提高旅客运输能力和效率。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全力做好路网运行服务,严格落实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全力提升旅客出行体验,保持候乘环境整洁,积极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刷脸进站、扫码乘车等服务,提高进站和换乘效率。
二是保障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确保全省路网畅通、物流运行顺畅。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加强运力调度,健全运力储备,确保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做好货车司机、船员等从业人员生活保障,提供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和必要医疗救助服务。
三是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认真实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交通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防疫消毒和通风换气。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出现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未排除风险前停止作业。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导各地建立从业人员预备队,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和跨区域调配,发生大面积感染时及时开展人员整体轮换、运力统筹调配,确保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加强乘客个人健康宣传,引导乘客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旅行途中自觉遵守戴口罩、少聚集等要求,避免带症状出行,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围绕“两客一危”车辆、港口、城市轨道交通、高铁、民航机场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针对疫情条件下交通运输行业长时间低负荷运行带来的风险,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从业人员适任、运输工具适航适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妥善做好道路铲冰除雪、抢通保通、通行管控和车辆分流引导等工作。强化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山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出现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吴全忠)
(编辑:张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