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交通事故伤者及时得到救治,履行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救助,不让伤者返贫,李沧交警事故科根据《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1月初,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将10万元划入医院账户,用于垫付曲某某抢救手术费用,曲某某及家属对李沧交警帮忙申请救助基金表示感谢。
事故发生在2022年12月1日,当天上午11时54分许,肇事方董某某骑行电动二轮车,行驶至李沧区李村小学门口处,适遇行人曲某某横过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曲某某当场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曲某某被及时送往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治疗,经诊断,曲某某头部受伤严重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治疗,抢救费用较大且只能留于ICU观察治疗,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愁云笼罩。李沧交警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帮助家属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与医院协调,先行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曲某某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曲某某脱离危险转入普通病房,本人和家属表示十分感谢。
在此,李沧交警也提醒大家,骑电动车或驾车外出要遵守交规、谨慎观察,避免发生意外,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吴全忠 通讯员:刘畅淼、王伟伟)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