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为交通事故处理带来很大的帮助。李沧交警始终坚持“解危救急雪中送炭”的救助宗旨,本着“应救尽救”的救助理念,依法合规救助每一位危难的交通事故伤者,一次次为生命开辟“绿色通道”,为伤者送去温暖。66岁的孙某某就是一位被救助者,在救助基金的帮助下,她的腿伤得到了有效医治。
事故发生在2022年11月2日,当晚21时25分许,肇事方臧某某骑行二轮电动车沿青山路西向东行驶至优同超市门口,适遇行人孙某某沿青山路步行至此,二轮电动车右前与孙某某身体相撞,致使其腿部受伤,当场倒地。
事故后,孙某某被及时送往青岛市市立医院,经医生诊断,需要立即进行手术。面对高额的手术费用,孙某某一家犯了难,担心凑不齐手术费无法进行后续治疗。李沧交警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带领家属来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办理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青岛市立医院沟通后,优先开启绿色通道,不停药不断药等积极治疗。
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在审核医院抢救等费用后,于2022年12月划入医院4.6万余元,孙某某一家人表示十分感谢。
(吴全忠 通讯员:刘畅淼、王伟伟)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