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交警李沧大队联合学校、街道社区在辖区16所小学门前同时开展“轻语送安全行动”,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3点40分,吕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北向南沿枣园路行驶至北山小学门前被交警拦下,当交警询问为什么不戴安全头盔时,吕某某表示自己平时很少骑电动自行车,偶尔骑一次就没太在意安全头盔的事情。4点左右,齐某某沿枣园路南向北行驶至北山小学门前,同样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齐某某说自己拿着头盔呢忘戴上了,原来头盔就挂在电动自行车的车把上。类似的情形也在很多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身上发生,有的家长说离家很近,有的家长说出门着急忘拿了,还有的家长自己戴安全头盔,却不给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孩子戴上……种种理由背后,反映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
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法规,交警现场对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处以20元罚款。但罚款不是目的,20元钱对很多人来说也可能无关痛痒,交警现场以案说法,讲述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与不戴安全头盔截然不同的后果,不少在门口等待接送孩子的家长听后唏嘘不已,表示骑电动自行车出门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此次“轻语送安全行动”,交警李沧大队共出动警车16辆、警力50余人次,期间共纠正电动车违法行为200余起。据了解,针对学校周边电动自行车较多的特点,交警李沧大队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电动自行车违法治理和常态化宣传教育,小手拉大手,家长带动朋友,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力争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路畅民安。
(吴全忠)
(编辑:张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