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最新批复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齐长城保护范围内实施,临沂灵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在齐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临沂
灵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鲁政字〔2023〕6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实施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临沂灵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临政报〔2023〕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齐长城保护范围内实施临沂灵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你市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根据国家文物局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开展施工。
三、你市要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风貌协调。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