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立足办案实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筑牢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三重屏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专”字发力
构建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一体办案。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推行一体化办案,实行专业化办理,在院内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机制,发挥群策群力效应。成立专班。将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经验的检察干警充实到办案一线,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团队,专人或专案组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高位推动。检察长直接部署,在无人机取证调查工作、案卷查询、办案协同、人员部署、案卷流转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与上级检察院、区委区政府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合”字联动
构建生态保护“制度屏障”
联合多部门建立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积极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三方协作机制,推进生态保护工作的有机衔接;与区人大、区政协会签《关于建立奎文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与区残联会签《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合作配合的意见》,成立“残疾人公益诉讼联络站”,为残疾人权益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联合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印发《“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协同管理实施办法》,聘请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借助外脑智慧,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治”字当头
构建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牢牢把握“让绿色成为潍坊发展最动人色彩”工作主线,能动履职,围绕群众反映的某居民区附近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作用,将生态检察工作与促进行业整治、本地生态文明建设同步推进,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的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建立白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长效动态监管工作机制,设置垃圾集中转运点及警示保护区,受到群众赞誉。办理非法销售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采取措施将涉案保护植物送回原生地,完成初步生态修护,获得良好效果。
(通讯员:祝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