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施行,聊城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为企业“减负”
  • 发布时间:2023-07-18 16:35:34
  • 来源:中广网
  • 作者:刘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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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聊城市行政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将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9日。

  近年来,企业反映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以及行政检查乱作为等问题突出,给企业造成不小的迎检负担,对优化营商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月份,聊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随意处罚”攻坚行动,6月份,省司法厅根据省政府安排,在全省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聊城市开展的攻坚行动与这两项工作要求异曲同工、不谋而合,因超前谋划、提前部署,被列为省级改革试点。

  聊城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介绍,《聊城市行政检查管理暂行办法》是全市出台的第一个针对行政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法》从基本原则、制度确立、依法实施、权益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了规范,共7章47条,包括:1个机制、5个制度、2个模式和2个创新,为彻底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提供了依据支撑。

  1个机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要求不同行政执法机关对同类企业具有关联检查职责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实施联合检查。

  5个制度:实行清单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市和县之间的行政检查界限,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事项。实行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于每年4月15日前将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向同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备案。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检查实行一案一卷,并建立行政检查台账。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高风险企业,要加大行政检查的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以减少行政检查频次。推行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在行政执法领域以企业类别为检索,结合相关领域处罚职责,编制一业一册合法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要求,成为企业合法经营的随手工具书。

  2个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外,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需要实施多个检查事项的,应当统筹安排、合并进行。

  2个创新: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创新建立6监督热线平台有效衔接。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行政复议、信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衔接机制,为规范执法、监测预警、精准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商光胜表示,近年来,聊城市广大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一直面临较大压力。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政府扶持,更快走出困境、更好实现发展,而不希望执法机关频繁检查、随意处罚、扰民扰企,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出台《办法》的目的,就是让企业在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随意处罚”攻坚行动中得到实惠,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营商环境怎么样,不是我们说了算,企业最有发言权。”商光胜表示,《办法》出台,为开展攻坚行动定标,可以有效打通行政执法方面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梗阻”,不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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