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复青岛、烟台、蓬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至此,山东省20座历史文化名城新一轮保护规划已批复完成15个,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进展走在全国前列。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历史城区范围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全面梳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要素清单,提出保护要求和对策,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遵循和依据。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印发《关于规范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批工作程序》等文件,部署安排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作用。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20座名城、49座名镇、71个名村、60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新一轮保护规划覆盖率达100%。
同时,山东省持续加大历史建筑普查和认定。先后开展市(县)历史建筑数量“清零”“达十”行动,全省历史建筑数量达到10处以上的市县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省政府公布两批共60片历史文化街区,各市县政府共公布2050处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