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上街里啤酒节已开幕,吸引了大批的外地游客和本地市民前去游玩,热闹非凡。但是在品尝美酒和美食的同时,也要切记饮酒不驾车,合法驾车上路。2023年7月15日晚,青岛交警市南大队在莱阳路与琴屿路路口设点查车,两名酒司机分别骑着两辆摩托车驶入交警卡口,因饮酒驾车和无证驾驶被处以相应的处罚。
7月15日晚,市南大队文登路中队在莱阳路与琴屿路路口设立查车点,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改装车、“炸街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晚23时10分左右,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驶入了卡口,文登路中队民警对其进行检查,与驾驶员交流时发现两位驾驶员神色慌张,对交警的询问支支吾吾,身上充满酒气。经了解,驾驶员杨某、袁某某二人为同事关系,结伴去中山路啤酒节,在景点饭店内,两人分别喝了1瓶啤酒,喝完之后,两人认为时间已晚,所以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车回家。
在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时,杨某几次想要逃离现场,躲避处罚。当交警要求杨某提供驾驶证信息时,杨某说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交警对其信息进行寻查,经核实杨某并未取得驾驶证,为无证驾驶。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得知,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二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规定,袁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合并处2000元罚款并15天以内行政拘留。
(通讯员:孙洁 、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