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在临沂交通肇事逃逸 狂奔300公里在高密落网
  • 发布时间:2023-08-01 10:53:56
  • 来源:中广网
  • 作者:张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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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在线(张一一 通讯员:黄启先)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但总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心理,肇事逃逸,他们觉得自己“高明”,警察抓不到他。事实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不,吉林男子彭某开车在山东临沂市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没有及时停车救人,反而狂奔300多公里逃到高密,不想被巡逻的执勤交警截获。7月17日,临沂警方专门打来电话,对高密警方的大力协助表示感谢。

图一:肇事车辆

  7月8日,高密市公安局注沟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一辆悬挂吉B号牌的轿车,左前保险杠撞碎,用一根细绳固定在车上,怀疑是肇事车辆。并且该车在村内道路上速度极快,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及村里的孩子和老人安全。注沟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在村里盯防,没有发现该车踪迹。民警们没有灰心,冒着大雨继续在村里巡逻。

  功夫不负有心人。晚上22时左右,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发现了冒雨行驶的悬挂吉B号牌的嫌疑车辆,遂用警用喊话器令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员像没有听到一样,继续向前行驶。看见有警车跟随,轿车驾驶员急忙拐入河坝路,快速向北逃窜。见此情况,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该情况通报给交警大队柴沟中队值班员。正在附近巡逻的柴沟中队执勤交警接到指令后,立即与派出所民警会和,合力追赶嫌疑车辆。22时30分许,嫌疑车辆行驶到河坝路北头时,见无路可逃,只得乖乖就擒。

  据驾驶员彭某交待,他今年41岁,吉林省桦甸市人,暂住在注沟社区某村。所驾驶的吉B号牌轿车,登记在他自己名下。当执勤交警问他轿车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时,彭某交待说,前几天自己在京沪高速南京段行驶时,因注意力不集中,不小心撞到中间护栏上,导致轿车被损。因考虑到车是自己的,又没人受伤,就开车离开了,也没报警。此时已是深夜,执勤交警无法核对彭某所言,只得先将彭某送回暂住地,所驾车辆予以暂扣。

  7月9日上午,正当柴沟中队执勤交警准备与京沪高速南京段联系时,突然接到市局指挥中心协查通报,称一辆车牌号为吉B****2的车辆,在临沂市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后肇事逃逸,要求各单位在巡逻过程中注意该车辆并进行拦截。嫌疑车辆正是头天晚上他们执勤时截获的车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柴沟中队执勤交警一边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一边立即赶赴彭某住所将其控制。与此同时,他们及时与办案单位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办案民警取得了联系,通报了彭某被抓经过。

  原来,7月5日0时20分许,彭某驾驶吉****2号小型轿车,在临沂市兰山区开源路与开阳路交会路口与刘某驾驶的鲁Q****D号小型轿车发生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彭某不仅不停车救人,保护现场,反而驾车逃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及时发布了协查通报。

图二:肇事驾驶员被移交给临沂警方

  彭某被抓后,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彭某已被移交临沂交警处理。

  高密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珍爱生命,敬畏法律。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切莫心存侥幸肇事逃逸。肇事逃逸后果很严重,不仅无法逃脱责任,只会使自己罪加一等,面临更加严厉的惩处。

责任编辑:吴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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