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23时30分,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白色的鲁B号牌小轿车涉嫌改装炸街。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但未发现群众举报的车辆。随后民警调取周边监控,发现该车辆自7月31日以来主要在黄河路与奋进路附近活动。经过一晚的调查摸排,民警确定该车辆停在某小区内,随后赶到小区内找到这辆车并联系到车主杨某。
经调查发现该车辆加装排气管电子感应装置。驾驶员杨某称是年轻觉得好玩,几年前在外地改装的,没考虑其他影响。
交警现场给驾驶员讲解改装排气设施的危害和相关法规,杨某承认错误并表示马上将排气管恢复原状,消除噪音污染。因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民警对杨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