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近日,省委、省政府研究推出了《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安排,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提振消费是当前扩需求的关键所在,关系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对筑牢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也十分重要。省委、省政府高质量谋划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高标准举办2023旅游发展大会,推出商贸、文旅等领域促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各领域消费加快复苏回暖。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1%、好于全国0.9个百分点,接待游客人数、旅游收入分别大幅增长43.6%和48.7%,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5.9%。
一、起草过程
消费需求加速释放,群众也期待更好的消费体验,这就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为全面落实近期国家出台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以及促进汽车、电子产品、家居消费等系列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立足实际,在前期有关政策储备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增加优质供给。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汽车、住房以及餐饮、文旅等重点领域,推出一系列大众化、普惠性的支持政策,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
二是突出降低消费成本。坚持以“消费者得实惠”为出发点,上下联动拿出真金白银,帮助商家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性价比,让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买到称心的商品,体验到高品质的服务,最大限度提升获得感。
三是突出打造良好环境。聚力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四部分,共40条政策举措。
一是强化大宗消费支撑,共12条。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家居家装促销等方面,有效满足居民的汽车、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优化服务消费供给,共10条。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大餐饮和住宿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增加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等方面,促进居民生活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三是培育新消费增长点,共11条。从壮大信息服务消费、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支持直播电商、发展新零售、倡导绿色消费、培育预制菜产业等方面,挖掘释放新兴的、升级类的消费潜力。
四是优化城乡消费环境,共7条。从丰富城市消费场景、建设农村商业体系、补齐流通体系短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营造放心优质消费环境等方面,一体完善促消费基础保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抓好《若干政策措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与此同时,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提升居民消费能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