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在线(吴全忠) 8月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等介绍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介绍,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今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两办《意见》”),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作出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7月29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山东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方向路径。下面着重从《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特点和内容框架等方面,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多次就财会监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022年4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两办《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财会监督工作,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这是山东第一次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财会监督的文件,在山东财会监督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二、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精神,又注重结合山东实际进行创新完善。概括起来,山东的《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政治属性,保障政令畅通。进一步体现了财会监督首先是政治监督这一职责定位,注重把讲政治贯穿财会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将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财会监督实践中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落细落实,突出山东特色。将“中央两办《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山东实际进行了细化、实化、具体化,因地制宜对山东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基础支撑等工作任务作出具体部署,确保《实施方案》内容契合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三、坚持协同联动,凝聚各方合力。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思路,《实施方案》就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定位、发挥自身监管优势、加强协同配合、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等作出部署,层层压实省、市、县和各部门、单位的责任,确保全省财会监督“一张网”“一盘棋”。
三、内容框架
概括起来,就是要建立“一个体系”、做到“四个聚焦”、突出“五个重点”、完善“三个机制”、实施“四个赋能”,搭建起山东财会监督工作的“四梁八柱”。
建立“一个体系”:就是到2025年,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财会监督新格局。
做到“四个聚焦”:就是强化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聚焦四个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一是聚焦国家战略落实开展监督。把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落实情况,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以精准有力的监督举措,推动相关财税工作措施加快实施,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二是聚焦政策实施开展监督。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扩大内需、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工业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政策实施情况,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聚焦纪律执行开展监督。发挥财会监督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紧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等重点任务,着力推动财经领域公权力规范运行。四是聚焦民生实事开展监督。持续关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突出“五个重点”:就是瞄准财会领域的五个重点事项,实现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一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围绕预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要求各单位落实好内部监督职责,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单位内部监督,保障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得到严格执行。三是加强会计行为监督。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厉打击会计信息失真、滥用会计准则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财务造假行为,揭示风险隐患、促进规范运营。四是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要求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责执业,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违规提供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五是深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建立健全执业质量考评和行业诚信体系,持续开展违规执业、恶性低价竞争等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加大惩戒力度,净化行业风气。
完善“三个机制”:就是围绕最大限度统筹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完善三个方面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纵横结合的监管机制。一方面,积极推进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政策衔接、信息交流、线索移交等协同联动机制,充分调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各单位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建立各级纵向联动监管机制。对重大监督事项,省有关部门统一分配检查任务、调配检查人员并组织实施。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要求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协同发力,实现行政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有效衔接;强调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有效发挥各自优势,增强监督合力。三是优化财会监督运行机制。着力推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财会监督全链条贯通,提升监督质效。
实施“四个赋能”:一是强化法治赋能。积极推进财会领域现有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时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上升为制度成果和工作规范,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二是强化改革赋能。探索实施基于监督对象信用状况等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完善监督结果运用机制,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提升会计数据治理能力和监督效能。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深化“互联网+监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等,做好数据汇聚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共用,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人才赋能。加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与履行财会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强化教育培训,分类型、分领域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为财会监督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将财会监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