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洋气”的黄色小轿车停在市南区宁夏路路边,因为“显眼”的车型引起了市南民警的注意,经逐项查勘,该车的前后杠、尾翼、尾喉、避震、轮毂、轮胎都不同程度进行了改装,并且驾驶员还私自加装氮气,经过如此大规模的改装,已经完全没有了原来的样子。
“我刚从小区出来,轮胎坏了,停在路边换一下轮胎。”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的执勤警力,在辖区宁夏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改装“奇特”的黄色小轿车停靠在路边,见交警向自己走来,驾驶员十分紧张,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通过简单询问,驾驶员承认自己的改装行为。“我身边的朋友都喜欢研究改装车,呼啸的轰鸣声在路上行驶感觉很拉风,很博眼球,特别是将车改成和别人不同的样式,会引起大家的关注,非常的刺激。”据驾驶人自己称,自己比较喜欢研究车,经常和朋友们聚在一起聊有关改装车的话题,正好自己手上有辆车,便和朋友们一起相继在某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了前后杠、尾翼、尾喉、避震、轮毂、轮胎部位进行了改装,并且还加装了氮气,在路上行驶感觉十分“拉风”,虽然知道自己的这些违法改装在车管部门不能备案,也是不允许的,所以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在路上行驶。当天是因为从小区出来,轮胎出现了一点问题,本想在路边整修一下,没想到刚停下车就碰到了交警。
因该名驾驶员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以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500元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告知驾驶员非法改装不仅会对自己的正常驾驶造成影响,还会影响其他群众的正常生活,通过批评教育,该车驾驶员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一定及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在今后的生活中也会多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 通讯员:孙洁、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