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全省文物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省住建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力度,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我省历史文化资源底蕴深厚,有20座历史文化名城,49座历史文化名镇,72个历史文化名村,60片历史文化街区,2046处历史建筑。围绕保护利用,省住建厅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召开全省会议,全面部署推进
2021年3月,省住建厅会同省文旅厅召开全省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会议;今年1月,根据省领导批示,省住建厅会同省文旅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三年来,全省累计投入名城保护类资金约10.2亿元,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
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保护体系
会同文旅、发改、工信等9部门,启动《山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全力构建“资源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保护传承体系。施行《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启动《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逐步健全“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新一轮保护规划编制,在全国率先完成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初步建成“规划引领、科学管控”的规划管理体系。
加强资源普查,完善保护名录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街区、历史建筑数量较2019年初,分别增长25片、1287处,增速居全国第三位。先后实施历史建筑数量“清零”“达十”行动,所有市、县均公布历史建筑10处以上,“达十”率为100%,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及时完成新公布历史建筑挂牌和测绘建档,挂牌率、测绘建档率动态保持100%,并列全国第一位。
开展评估检查,狠抓问题整改
2020年12月,会同省文旅厅,对全省名城名镇名村开展“拉网式”排查,梳理出95条问题清单。2021年3月,建立问题整改督导机制,责任到人、销号管理。充分运用“三函”(提示、通报、约谈)制度,面向全省印发通报4份,面向设区市政府印发工作提醒函16份,为顺利完成问题整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推动活态传承,弘扬历史文化
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修缮历史建筑,济南百花洲、青岛中山路、烟台所城里等一批历史文化街区成为当地展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窗口。会同省文旅厅,公布87项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和优秀研究成果,组织编制《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丛书》,集中宣传齐鲁文化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与文旅部门密切合作,奋力开创全省历史文化保护新局面。
以更大力度健全保护机制
进一步健全法规体系、完善规划体系,深化技术标准体系,2025年初步构建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以更大的力度抓好保护管理
持续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保护名录,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应保尽保。活化利用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真正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展示中华文明、齐鲁文化的重要载体。
以更大力度营造保护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全媒体、多渠道、全要素宣传推介山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凝心聚力,形成合力,传承弘扬齐鲁文化,奋力推动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
(来源:文旅山东)
(编辑:张一一 18500069345)